件。要加強對考生的安全教育,制訂安全防范預案和應急預案,周密部署,嚴格管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杜絕考試過程中發生師生傷害事故。
(二)推進制度建設,確保公平公正
實行嚴格的公示、誠信、監督、培訓和監控評估等制度,杜絕行業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全市各初、高中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要做到服務至上,信息公開,學校和教師不得包辦代替,要充分尊重學生和家長的意愿。學校不得以組織學生集體外出考察等方式,干擾、阻撓學生自主填報志愿。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段學校,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編印《衢州市高中段學校招生指南》,免費向全市初中畢業生發放,各縣(市、區)教育局、初中學校必須發放到位,做到人手一冊。
(三)加大執行力度,健全責任追究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招生是基礎教育階段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明確考試的指導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執行力度,認真落實本《通知》要求;要健全學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規違紀事件要實行問責制,并及時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將作為對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學校年度考核及項目推薦補助或個人評優評先評職等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組織考試與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并迅速穩妥予以解決,堅決避免引發群體性事件。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及時認真做好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的總結工作,并將相關文件、總結材料于7月底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五、本《通知》由衢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