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流動非常大,異地就醫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比如說,老人隨子女遷到大城市、單位常駐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療等,如果沒有當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費不少錢。那么異地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呢,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平頂山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的相關政策、平頂山醫保異地報銷的比例多少錢等知識。
職工本人工資按照上年度我市社會平均工資的300%至60%封頂保底,參保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大于職工工資之和部分,由單位按7%繳納。對不按規定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繳,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按照雙向轉診、分級診療的要求,對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報銷比例調整如下:
調整
1
鄉級一級醫院起付標準300元,報銷比例90%;
2
縣級二級及以下、市級二級及以下醫院,起付標準600元,報銷比例87%;
3
市級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900元,報銷比例為85%;
4
轉統籌外醫院起付標準為1500元,報銷比例為75%。
退休人員在此基礎上,報銷比例提高5%,年度內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標準減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8萬元。參保職工在非定點醫院住院的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門診重癥慢性病、定額病種不分甲類乙類藥品,不分在職、退休人員,限額內報銷比例統一為80%;未定額病種(如腎功能衰竭、惡性腫瘤放化療等),起付標準及報銷比例按調整后住院待遇執行,結算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重特大疾病病種及支付限額按照省直標準執行,不設起付線,乙類藥品個人負擔后,在職職工報銷比例為85%,退休職工報銷比例為90%。
參保職工確需轉診轉院到統籌地區以外市級以上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需辦理轉診手續,對未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手續(急診除外)的,報銷比例降低20%。
辦理異地安置人員需提供異地居住證,并在異地居住(工作)一年以上。
參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最低繳費年限男職工滿25年,女職工滿20年,且在本統籌區實際繳費滿10年可享受退休人員待遇。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可按當年執行的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補足,也可按在職人員繼續繳納,至最低年限再辦理退休。
據了解,今年平頂山市居民的特殊疾病報銷比例為80%,在市外就醫的住院費用的報銷比例為75%,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則由居民就醫的醫院級別來決定,下面是詳細的介紹。
據悉,平頂山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87%;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第一次住院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為400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80%;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第一次住院為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為1000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75%。
一個保險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按規定在市外醫療機構就醫住院的,起付線為2000元、報銷比例為75%。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報銷比例為80%。
以上是對平頂山醫保報銷比例的介紹。從上可知,今年平頂山市參保居民在定點醫院就醫的住院費用的報銷比例為一級醫院報銷87%;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第一次住院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為400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