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網小編問你介紹關于常州醫療保險的報銷相關知識。主要包括常州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常州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常州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相關信息。
1、申請人已經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
2、合作醫療指定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了住院醫療費用,并先行支付現金,且保存有關單據和資料。
門診醫保報銷: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
7.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異地就醫手續后醫療費報銷:
1.本人和代辦人身份證;
2.社會保障卡(醫保卡);
3.有效發票原件;
4.醫療費用分類匯總清單;
5.門診病歷,出院記錄;
6.參保人員本人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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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辦理的規定,參保人員持相關材料到市醫保中心醫療費用審核窗口按規定審核后打印結算憑證,到大廳現金支付窗口領取報銷款。
2.材料不全,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待補全材料再到經辦機構辦理;
3.不符合辦理的規定,經辦機構告知不能辦理的原因,并將全部材料退還。
(一)門診統籌
1、普通門診統籌
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先由個人自付累計滿200元后,對超過200元至1500元以內的費用,在首診醫療機構就診的,醫保基金支付50%,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后至二、三級醫療機構就診的,醫保基金支付40%。
2、門診特定病種
參保人員患重癥精神病以及患癲癇伴發精神障礙的,經市醫保中心確認后,在門診使用治療精神病藥品時所發生的費用,每月在200元以內的部分,居民醫保基金對“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學生”支付85%,對其他人員支付75%;白內障在門診進行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植入術的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部分,居民醫保基金對“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學生”支付85%,對其他人員支付75%。
3、門診大病
門診大病費用結算的起付標準為800元/年,起付標準以下費用由個人承擔,超過起付標準的費用,按住院結算辦法支付。同時實行限額管理:器官移植后需進行抗排斥治療限額標準為術后第一年100000元/年,術后第二年70000元/年,術后第三年及以后50000元/年;血友病治療限額標準為8000元/年;再生障礙性貧血治療限額標準為15000元/年。
(二)住院統籌
在三級醫療機構就診的,“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學生”起付標準為400元/次,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限額之間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85%,其他人員起付標準為800元/次,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限額之間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75%;在一、二級醫療機構就診的,“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學生”起付標準為200元/次,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限額之間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95%,其他人員起付標準為400元/次,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限額之間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