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通知,提高2018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并要求各地加強資金籌集,確保今年9月30日前籌資政策與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全部落實到位。
去年我省各地已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兩項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參保人數共約5100萬人。去年的籌資標準是每人每年不低于650元,按照《通知》要求,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10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510元。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將穩定在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