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市居民醫保中心了解到,我市生育醫療待遇將有所調整,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分娩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的費用由首診醫院按相應的住院報銷比例予以報銷,非首診醫院住院分娩費用按醫院級別限額報銷,標準為:一級醫院,剖腹產2000元,自然產800元;二級醫院,剖腹產2400元,自然產1200元;三級醫院,剖腹產2600元,自然產1500元。
新出生的嬰兒,父母雙方均參加了社會醫療保險的,在孩子出生后,憑戶口本在戶口所在地的居民醫保中心參保。出生后28天內參保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出生28天之后參保的,待遇從繳費之日起享受。參保時,繳納當年度全部保費。以上兩項政策均從1月1日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