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個人銀行賬戶確認表》)
3、參保單位無法提供退保人員本人哈爾濱銀行賬戶的,可將個人賬戶余額退至經公證機關確認的繼承人的哈爾濱銀行賬戶中,也可在辦理退保業務后,由家屬將個人賬戶余額消費清零。
靈活就業人員怎樣辦理退保業務?
答:
1、欠費超過3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及醫保卡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哈市醫保中心辦理退保手續;
2、如參保人員死亡,需由家屬及時為其辦理退保手續,死亡當月之后的繳費可退費。
3、無法提供參保人員本人哈爾濱銀行賬戶的,可將個人賬戶余額及退費金額退至經公證機關確認的繼承人的哈爾濱銀行賬戶中,也可由家屬將賬戶余額消費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