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調整后,我市共有7家定點醫院具有轉外地就診權限,都是三級以上綜合醫院或二級以上?漆t院,代表了我市醫療技術最高水平,能夠診斷確定參保人員是否需要轉外地就診。
調整三
轉外地醫療費用報銷規定變了
此次調整最大的變化是,對參保人員未辦理轉外地就診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原來的不予報銷,改為先由個人自付總費用的一定比例后,再按所參加的險種規定報銷。同時,對轉外地就診的醫療費用在報銷時,將個人先付比例由20%下降為10%,相應增加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調整后,統賬基本醫保和特殊人員醫療費用統籌的參保人員,經具有轉診權的定點醫療機構批準,轉外地特約醫院就診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10%(轉外地其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個人先自付20%),然后再按規定報銷;未辦理轉診手續在外地特約醫院就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40%(在外地其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個人先自付50%),然后再按規定報銷。
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辦理轉外地就診手續后,轉往外地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在其本人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的50%報銷;未辦理轉診手續在外地三級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20%,然后再按上述辦法報銷。
市人社局醫保處負責人解釋說,參保人員轉外地醫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回鎮江報銷,執行鎮江的醫保政策,即按照鎮江醫保的目錄范圍和待遇標準,報銷時需先剔除目錄外的費用以及按規定需個人先支付比例的費用,其余作為制度內費用再按規定分段按比例支付,即按個人賬戶、起付標準、統籌基金的順序報銷。由于是在外地醫院就診,制度外費用以及個人先付費用較多,整體待遇明顯低于在本市就醫的報銷水平。
調整四
轉外就診總額預算管理規定有變化
我市原規定,參保人員轉外地就診結束后,需持有效憑證回原轉診醫院審核報銷。轉外地就診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其中40%納入轉診醫院的總額預算管理;另60%納入外地醫療機構總額預算管理。
調整后,凡參保病人在外地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全部納入外地醫療機構總額預算管理,不再占用轉出醫院的醫保預算總額。參保病人在外地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持有效憑證到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