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1日起,廣州市醫保統籌基金支付門診特定項目費用新范圍及新標準正式實施。本次門特新政新增乙肝、小兒腦癱、肺結核、艾滋病等7個新項目,至此,廣州醫保門特項目多達13個類別共18個項目。
市醫保局副局長伍錦明介紹,與過去相比,廣州醫保門特新政策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乙肝、肺結核等多個常見病種納入門特項目,醫保的普惠性更加增強。過去乙肝是醫保門慢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參保人每月最高可報銷為150元和100元。而新政實施后,乙肝轉為門特項目,報銷額分別提升到600元和420元,報銷額度較之前升幅超過3倍。
看病先到小醫院報銷比例高10%
與城鄉居民醫保新政同步實施的,還有《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普通門診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版)》,普通門診統籌就醫管理與待遇均有所變化。
市醫保局介紹,普通門診統籌選點須先選“小點”,再選“大點”。參保人員應當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1家基層醫療機構(俗稱“小點”)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職工醫保參保人,以及城鄉居民醫保已參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在選定基層醫療機構后,還可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中再選擇1家其他醫療機構(俗稱“大點”)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選定醫院。
上述規定,城鄉居民醫保于1月1日即執行。職工醫保則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實施門診統籌政策“過渡措施”,過渡期內門診選點按原政策執行。在過渡期內,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職工醫保參保人,4月1日后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但只能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且在選定“小點”前不可變更“大點”;4月1日起,新辦理門診選點手續的參保人員須在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選定“大點”的選點手續。
門診新政還強化了社區首診及轉診。參保人到社區醫院門診就醫,不同險種、不同類別的參保人門診統籌報銷比例均同步提高到80%;若經小醫院首診并經轉診后30日內,再到其他選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報銷比例則比參保人直接去大醫院門診就診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