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辦理條件
1、參加了成都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入院前連續足額繳費滿12個月;
2、且符合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規定的醫療費用;
3、出院之日起3個月以內辦理。
辦理流程
第一步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受理并驗收參保人員提供的結算資料,資料齊備并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通過醫保信息系統進行中心手工報銷登記;
第二步
移交費用審核崗位工作人員;
第三步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費用審核崗位工作人員審核醫療費用,審核完成后返還到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
第四步
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將審核結果準確錄入醫保信息系統,打印《成都市城鎮職工醫療費統籌支付結算表》、《成都市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支付結算表》、《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撥付確認單》、《成都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撥付確認單》;
第五步
撥付確認單按照基金審批制度規定分別由經辦人、復核人、審批人簽字,參保人員本人或代辦人簽字確認;
第六步
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將撥付確認單交基金撥付崗位工作人員處理。
門特(家庭病床)醫療費用報銷
辦理條件
個人全額墊付門診特殊疾病(家庭病床)醫療費用報銷。
辦理流程
第一步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受理并驗收參保人員提供的結算資料,資料齊備并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通過醫保信息系統進行中心手工報銷登記;(單位參保人員辦理門診特殊疾病報銷,需由單位經辦人員前往辦理)
第二步
移交費用審核崗位工作人員;
第三步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費用審核崗位工作人員審核醫療費用,審核完成后返還到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
第四步
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將審核結果準確錄入醫保信息系統,打印《成都市城鎮職工醫療費統籌支付結算表》、《成都市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支付結算表》、《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撥付確認單》、《成都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撥付確認單》;
第五步
撥付確認單按照基金審批制度規定分別由經辦人、復核人、審批人簽字,參保人員本人或代辦人簽字確認;
第六步
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將撥付確認單交基金撥付崗位工作人員處理。
補充醫保費用報銷
辦理條件
1、住院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結算發票、出院證明書、出院清單、其它:特殊檢查、血費申報表、有關檢查報告單等
2、門診費用審核:醫生根據病情如實填寫病情診斷、治療項目、檢查項目、藥品名稱(含用法)字跡清楚,處方規范;
辦理流程
第一步
城居處將窗口收到的資料交審核人員;
第二步
將資料分發給補充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審核人員記性審核;
第三步
審核后的資料交回城居處。
單位參保人員全額墊付費用報銷
辦理條件
1、參加了成都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入院前連續足額繳費滿12個月;
2、且符合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規定的醫療費用;
3、出院之日起3個月以內辦理。
辦理流程
第一步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受理并驗收資料份數,登記資料份數及受理時間,單位經辦人員確認并在登記表上簽名;
第二步
移交費用審核崗位工作人員;
第三步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費用審核崗位工作人員審核醫療費用,審核完成后返還到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
第四步
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將審核結果準確錄入醫保信息系統,打印《成都市城鎮職工醫療費統籌支付結算表》、《成都市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支付結算表》、《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撥付確認單》、《成都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撥付確認單》;
第五步
撥付確認單按照基金審批制度規定分別由經辦人、復核人、審批人簽字,參保人員本人或代辦人簽字確認;
第六步
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崗位工作人員將撥付確認單交基金撥付崗位工作人員處理。
單位醫療費用報銷
辦理條件
定點醫療機構、單位醫療費用的結算。
辦理流程
第一步
定點醫療機構或單位按規定提供真實完整的資料和單據,基本醫療保險處專人受理資料,確認資料無誤后分送審核處審核
第二步
費用結算業務辦理人員將審核完畢資料進行復核,對參保人員全額墊支的住院醫療費用相關基礎信息及審核結果準確錄入計算機,核實報銷金額并打印撥付單據
第三步
根椐權限領導對撥付費用進行審核、簽字
第四步
定點醫療機構或單位經辦人員在《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確認單(醫院)》上簽字確認,業務辦理人員負責將可以撥付的第三聯交給定點醫療機構或單位經辦人員。
第五步
業務辦理人員填寫《每日匯總結算明細表》和《財務確認單》后,與《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確認單(單位)》第一聯一并交財務,由財務完成轉賬撥付工作。
大病醫療互助補充險報銷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辦理了參保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
2)參保人員信息已錄入微機,且在住院期間繳費未中斷;
3)未在醫院聯網結算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費。
辦理流程
1)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在市本級的人員:
補充保險結算人員受理并驗收參保人員所持相關資料是否齊全→入機查詢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參保情況→查詢基本醫療是否與醫院結清費用→結算人員進入中心手工報銷窗口進行費用結算→打印撥付費用確認單→專人復核并簽字→根據撥付金額大小按權限審批→本人簽字確認→撥付金額由銀行自動結轉到個人存折(卡)上。
2)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在本市的參保人員:
補充保險結算人員受理并驗收參保人員相關資料是否齊全后→結算人員入機查詢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參保情況→交審核處審核→專人將出具審核結果的資料登記后→結算人員進入中心報銷登記窗口→進行中心報銷結算→參保人員打印撥付費用確認單→專人復核并簽字→本人簽字確認→根據撥付金額大小按權限審批→與財務處辦理結算手續。
未滿一年醫療報銷
辦理條件
已辦理單位參保登記,并處于繳費狀態。
辦理流程
第一步
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初審,查詢單位及個人參保繳費、報銷醫療費情況,確認資料齊全。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受理,不能當場受理的說明理由。
第二步
初審后交由分管處領導復核,提出建議意見。
第三步
分管處領導復核后交由分管局領導批示,簽署意見。
第四步
對審核通過的資料錄機后辦理完結,經辦人或申請人持以上申報材料原件到基本醫療保險處進入墊付醫療費手工報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