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
申請辦理門診大病醫療程序
(一)每年門診大病醫療的申報時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申報門診大病需準備以下資料:
1、住院病歷首頁、入出院記錄,需醫院病案室蓋章;
2、疾病診斷證明書、檢查報告單及專科特檢報告,需醫院相關科室蓋章;
3、本人申請;
4、身份證、戶口簿、《診療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三)申請人將資料遞交醫保中心后,由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特殊病種專家鑒定委員會審定,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從審定后下月起享受門診大病醫療待遇。
(四)對于已經確認的門診大病醫療待遇人員因病情需要持續治療并要求繼續享受門診大病待遇的,可在第二年按上述規定申報。
衡陽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流程是什么?據了解,衡陽市大病醫療保險報銷,首先參保居民需持相關材料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進行初審;其次初審合格的參保居民信息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復審;最后合格者發放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款。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須盡快將診斷書、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所住醫院醫保科登記、審驗,以免影響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2、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表格進行初審;
3、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信息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4、最終審核合格的參保居民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衡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蓋章后生效發放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