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政策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云人社發〔2017〕111號要求,我省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按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市人社局采取措施及時將黨和政府對退休人員的關懷落到實處。
一是及時轉發文件。7月28日收到省廳文件后,我局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匯報,與財政局進行溝通,提出轉發意見并及時轉發,確保縣(市、區)人社、財政及社保經辦機構做好業務和資金等調待準備工作。
二是利用視頻會做好安排布置。借助全省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視頻會,同時組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在市、縣(市、區)分會場參會,全省視頻會結束后,市人社局分管領導和相關負責人對我市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做了安排。
三是分級分步組織實施。養老金調整實行市、縣兩級同步組織實施,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分兩步兌現。由于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是連續第十三次調整了,基本信息比較完整準確,市級信息系統管理員及時進行系統升級,各市、縣(市、區)及時進行調整,要求在2017年7月底以前基本完成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后,首次由社保機構根據系統信息進行調整,市、縣(市、區)各機關事業單位要按規范程序依據政策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認真核對退休人員信息,并及時報送社保機構,才能確保養老金調整工作及時準確兌現,因此,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工作要求在2017年8月底以前完成。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是: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掛鉤調整:繳費每滿一年增加2元和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三是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給予適當傾斜調整:一是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增加50元;對退休時單位駐我省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給予適當傾斜(保山市涉及一類地區5元,二類地區10元);三是對按上述標準調整后養老金未達到調整后的全省企業平均養老金水平的企業軍轉干部,調整到全省平均養老金水平。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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