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乘繳費年限乘1%。以下是北京養老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人員、之后參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人員)。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98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為1)×視同繳費年限×1%)+(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1%)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于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于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
(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根據不同情形,另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1、計生獎勵材料原件;
2、房貼證明:享受房貼人員,需攜帶《關于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另需攜帶xxx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解聘材料: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4、工資憑證: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xx年和xxx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5、《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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