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藏退休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2024年西藏退休金調整暫未公布,以下是西藏最新退休金方案,僅供參考。
按照國家統一安排部署,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同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于2023年7月24日印發《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藏人社發〔2023〕51號),明確從2023年1月1日起,提高2022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其中,定額調整每人每月調整增加70元;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累計繳費年限(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滿1年二類區調整1.4元、三類區調整1.7元、四類區調整2元、內地參保單位調整1.4元。同時,以退休人員本人2022年12月當月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防寒費、交通費、職業年金等非基本養老金項目)為基數,乘以2.23%計算每人每月增加額;適當傾斜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
調整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今年,在全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的黨中央仍然作出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決策部署,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退休人員的關心關懷。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超前謀劃,積極協作,形成合力,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底前按時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讓廣大退休人員在第一時間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政策溫暖。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規定會不同,應以參保地的政策為準。
屬于法定特殊工種的職工提前退休的,養老金正常發放不減發。屬于企業因病或非因工致殘退休和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每提前一年減發2%(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 個人賬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一般的職工都是在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并且滿足其他條件下退休,然后每個月領取相應的退休工資,但是有些特殊工種的職工,可能會出現提前退休的情況,此時對其退休工資的計算就有所不同,此時我們是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退休金政策的變化的。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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