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漲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國家15年來堅持的一貫原則,具有社會進步的慣性。社會在進步和發展,退休人員也要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所以烏魯木齊企業退休漲工資是肯定的。實際上每年的調整都是國家統一下發通知,各省市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根據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國家通知,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那么小編預測烏魯木齊的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增長比例也應該在5%左右。那么烏魯木齊企業退休漲工資漲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烏魯木齊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由于烏魯木齊企業退休漲工資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編暫先整理出2018年烏魯木齊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烏魯木齊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如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現就我區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養老金的范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
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后照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
調整時間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一)定額調整
凡符合2018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二)掛鉤調整
1.按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內,每年按1元增加;繳費年限16年至30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按2元增加;繳費年限超過30年的,從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繳費年限是指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15元的,按15元增加。
2.按基本養老金基數進行調整。以本人2017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1.7%(四舍五入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