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輪廓:財政撥款社保加年金編者按:事實證明,媒體和公眾最初對于7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解讀有些超前和一廂情愿。人社部隨后的表態稱:《條例》實施并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開始實施。而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正是多年來事業單位改革最大的兩個癥結所在。已歷經20年的我國事業單位改革,進展可謂十分緩慢,剛剛實施的《條例》雖算是一個有形的成果,但整個事業單位改革仍然有待進行核心任務的突破。事業單位職工聘用、工資和養老保險制度并軌所帶來的挑戰才剛剛開始。
一線調查
“我們現在已經有了一套計算方式,進行養老金補齊”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倒計時
7月初,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相繼收到會議通知,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安排布置全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一次全面摸底調查。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7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該條例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其中關于社會保險、養老金改革的內容成為了輿論關注的焦點。
此時,人社部面臨著多種壓力,“有人要急于退休,有人要反映意見,而實際上,我們有一套算法,不會與現在的事業編制退休金有太多出入。”一位參與養老并軌問題討論的人士向《中國經營報(微博)》記者表示。
另行研究
由于《條例》中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因此有媒體將此解讀為,7月起,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將納入社會保險,也就是常說的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的內容之一。
但是,人社部官員很快更正:“從《條例》實施之日起,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制、‘3153萬事業編制人員參加社保’等說法則屬于誤讀、誤傳。”
人社部表示,“《條例》只是對于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至于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還需要另行研究確定。”
人社部還表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統籌研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這和《條例》實施工作是兩個層面的問題,《條例》自7月1日實施,并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開始同步實施。
表面上看,人社部并沒有急于推進養老金并軌的舉動,但實際上,內部的調研討論并沒有停止。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也展開了一系列工作。據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人社局在7月初召開會議,主要內容是安排布置全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一次全面摸底調查。“主要是了解目前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的領取情況,為養老金并軌做準備。”該人士表示。
據了解,目前公務員系統內的事業單位編制分為兩種,一種是干部身份,一種是工人身份。工人身份事業編制人員已經通過社會保險和財政撥款兩部分收入領取養老金,而干部身份事業編制人員養老需要國家財政撥款。此外,北京也有望在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方面進行推進。
中國的養老金制度實行的是雙軌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差距較大,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甚至存在70%~80%的差距。
對于養老金并軌的問題已經討論多年。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后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