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
本報將陸續對新的《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寧波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寧波市住院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和《寧波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意見》等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解讀一:
《寧波市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寧波市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出臺,有關政策于5月1日起實施。
政策適用市區統籌范圍
據介紹,這一政策適用于市區統籌范圍,包括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鄞州區、科技園區、保稅區、大榭開發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各縣(市)由當地根據寧波市政府的辦法制訂實施政策,并明確當地實施時間。
《寧波市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具體包含四類對象:一是企業中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以下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二是本市城鎮個體工商戶雇主及其雇工、城鎮自由職業者。三是本市按規定應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可比照企業職工辦法參加。四是已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本市戶籍農民合同制工人在城鎮自謀職業期間比照城鎮自由職業者辦法參加。
職工可選擇如何參保
《辦法》規定了符合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企業職工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參加低標準養老保險,強調了職工的權利。同時規定了企業的義務,企業為其職工申報參加低標準養老保險前應告知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辦法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規定,并書面征得職工同意。通過兩個方面的規定,避免企業為了降低社保成本而違背職工意愿單方面為職工辦理參加低標準養老保險的情況。
繳費多,養老待遇也高
《辦法》規定參保人員的養老待遇計算及養老待遇調整均跟繳費系數掛鉤,而繳費系數的大小與參保人員的繳費多少和繳納低標準養老保險的年限長短有直接關系,繳費多、年限長養老待遇相應高。同時辦法建立了相應的激勵機制,繳費滿15年后繼續繳費的,養老金適當增加,提前享受養老待遇的,養老金適當減少。這樣充分體現了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建立最低養老待遇保障制度
為保障參保人員領取養老待遇期間的基本生活,《辦法》設立了最低養老待遇標準,即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區月人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目前這一標準為每月280元,并且今后隨著人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提高而提高。外來人員可申請不繳個人部分養老保險費
為提高外來務工人員積極性,《辦法》采取兩項政策:一是規定外來務工人員經申請可以不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的養老保險費,當然,企業或他們的雇主仍要按規定繳費。這些人員在到達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滿15年的,還可按月領取養老待遇。二是規定他們離開我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時,其企業或雇主為其繳費滿12個月以上的,還可以領取一次性養老補貼。大齡人員可“先補后延”獲得養老保障
為解決我市城鎮靈活就業的大齡人員因為年齡關系繳費不能達到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所需必要的繳費年限的問題,《辦法》規定本市非農戶籍人員可“先補后延”獲得養老保障———預計在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申請補繳,補繳的年限最長不能超過10年。如果補繳后,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延長繳費,延長繳費到繳費年限滿15年后享受相關待遇。
解讀二:
怎么繳費?如何參保?
《寧波市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出臺,涉及到我市各類企業和廣大職工。那么,這一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如何?一次性養老補貼怎么計算?如何辦理參保手續?帶著一系列問題,記者采訪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新聞發言人王曉光。
記者: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比,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在繳費標準上有什么不同?
王曉光:繳費基數比較低,實際收入低于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職工可在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60%范圍內根據本人實際收入確定,但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市區統籌范圍目前為670元/月)。繳費比例與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一致。目前,企業繳費比例為20%,企業職工個人為8%;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為24%;個體工商戶雇工本人為8%,雇主為其繳納16%。
記者:享受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么?
王曉光:一是到達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二是繳費年限滿15年。
記者: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算?
王曉光:基礎養老金按核準時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乘以繳費系數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20計算。其中繳費系數={∑(按本辦法繳費的同一年度內月繳費基數之和÷對應的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全部繳費年限。
記者: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如何體現多繳多得?
王曉光:繳費系數的大小與職工繳費多少、繳費年限的長短相聯系,直接影響養老待遇的高低。另外,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以后,繼續按本辦法繳費的,繳費每滿一年,基礎養老金水平增加2%;提前享受養老待遇時,提前每滿1年,基礎養老金水平降低2%。
記者: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準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出本市的或轉移到尚未實施《暫行辦法》的其他統籌區域的,該如何辦理?
王曉光:經補繳養老保險費后,可按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補繳標準為:補繳時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全部職工低標準繳費月數×補繳時規定的繳費比例。
記者:外來務工人員什么情況下可領取一次性養老補貼?如何領取?
王曉光:外來務工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領取一次性養老補貼:一是在市區統籌范圍內按《暫行辦法》繳費滿12個月;二是到達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不具備按月享受養老待遇條件或離開寧波市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
外來務工人員符合領取一次性養老補貼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養老保險關系中(終)止單,由養老保險關系所在的經辦機構按規定計發。
記者:一次性養老補貼怎么計算?
王曉光:一次性養老補貼=按低標準養老保險辦法繳費的月平均繳費基數×5%×繳費月數。
假設某職工從2006年5月1日起參加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2008年4月30日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其平均繳費基數為800元,那么他可領取的一次性養老補貼為800×5%×24=960元。
記者:參加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的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不可以申請提前享受養老待遇?
王曉光:參加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的人員,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提前享受養老待遇,但必須符合繳費滿15年的條件。
記者:參保時男超過45周歲、女超過35周歲的人員,能否補繳不足部分的繳費年限?補繳標準是多少?
王曉光:本市非農戶籍的參保人員,預計在男60周歲、女5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能滿15年的,可以申請辦理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手續,補繳不足部分的繳費年限。
補繳標準是:補繳時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5%×補繳月數×補繳時規定的繳費比例。
記者: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王曉光:已參加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符合參加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未參加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符合參加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的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應按規定到納稅關系相對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申報手續;未參加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自由職業者向戶籍所在地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