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養老金領取條件是什么?
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參保人,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開始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
(一)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在本辦法發布之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細則實施之月起,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二)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應逐年繳費,對其在年滿45周歲到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之間的未繳費年限,可在其年滿59周歲當年一次性補繳相應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并同時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三)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鼓勵其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后繼續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長繳多得。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未實現連續繳費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年繼續繳費,其中斷前后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十一、養老金的構成及標準是什么?
參保人領取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一)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二)基礎養老金:現行標準為每月75元,以后將按照國務院、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和昭通市經濟社會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十二、個人賬戶的構成是什么?
縣(區)經辦機構為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包括以下內容:
(一)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總額及其利息;
(二)省、市、縣(區)人民政府每人每年給予的繳費補貼及其利息;
(三)集體補助及其利息(集體補助指新農保);
(四)其他社會團體、社會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的資助及其利息。
十三、個人賬戶能否繼承?
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十四、參保人員死亡后,能否享受相應喪葬補助?
參保人在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縣(區)財政給予一次性喪葬補助費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