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平市鄉村醫生保障的實施意見》(下面簡稱意見)近日由福建省南平市政府出臺,意見中表示,對鄉村醫生實行分類保障,給予養老生活補助或其參加養老保險,建立覆蓋全體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和養老補助相結合的養老制度,解決鄉村醫生的后顧之憂。8月31日
福建省南平市政府明確,對鄉村醫生實行分類保障,給予養老生活補助或其參加養老保險。其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工作滿15年的鄉村醫生,在享受原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可享受養老生活補助,由縣(市、區)財政按月發放,補助標準不低于當年當地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8%,未滿15年的按比例相應遞減補助金額。在崗在冊鄉村醫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或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按月領取養老金。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助資金和鄉村醫生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費用政府補助部分,由各地列入財政年度預算。《意見》提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鄉村醫生,可以領取政府養老生活補助或養老金,原則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不再給予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什么是鄉村醫生?
鄉村醫生,最初名字叫“赤腳醫生”,誕生于20世紀50年代。鄉村醫生前身??赤腳醫生是文革中期開始后出現的名詞,指一般未經正式醫療訓練、仍持農業戶口、一些情況下“半農半醫”的農村醫療人員。
網傳全國鄉村醫生待遇
很多鄉村醫生在自己平凡的崗位上一干就是幾十年,在崗時拿著微不足道的收入尚且養家糊口,然而一旦“退休”卻要面臨老無所依的窘境。去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村醫養老政策,保障村醫待遇。時至今年3月,正好1年,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市(北京、上海、西藏小編未查到最新政策)制定了最新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