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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_哈爾濱農村養老金計算方法發放標準

更新:2023-09-15 15:01:36 高考升學網

黑龍江省靈活就業人員自己繳納社保:
1、繳納養老保險只能選擇省社平工資的60%或100%兩檔為繳費基數,個人按照繳費基數的20%按月繳納
黑龍江去年社平工資為24376元,月社平工資2031.33元,養老保險個人交納額為2031.3320%=406.27元/月(按100%檔次),或2031.3360%20%=243.76元/月(按60%檔次)
2、醫保的繳費基數為當地社平工資(醫保還沒有全省統籌)的100%
以哈爾濱為例,醫保個人繳納比例為9.5%、6.5%、5%、2.5%四個檔次
去年社平工資為2438.42元/月。如按9.5%比例繳納,每月繳費額為2438.429.5%+5(大額醫療救助)=236.65元
有工作單位,由單位繳納社保:


1、養老保險:個人繳納8%,單位繳納22%。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如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社平的60%,以上年社平60%為繳費基數;如月平均工資高于上年社平的300%,以上年社平300%為繳費基數。
2、醫療保險:個人繳納2%,單位繳納7.5%,大額醫療救助個人和單位各繳納2.5元。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如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社平的100%(2438.42元),以上年社平100%為繳費基數。
每年交的錢都算個人賬戶嗎,肯定不是,因為社保是按統籌管理,只有個人繳納的8%計入個人賬戶,其余的做為統籌劃入養老保險基金。
中間停交補交可以嗎?
可以,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不交養老保險。其余時間如果停交,之后需要補交,繳費必須連續。
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繳滿15年未到退休年齡時,須交到退休時為止。
完全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可以只繳滿15年不用再交。
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年(女)、30年(男),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實際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并領取養老金待遇。
中途退保或死亡錢如何退
這種情況,可以由繼承人申請退出個人帳戶部分.一般在幾萬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于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內的資金)。
今年起至2005年末,哈市將建立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這是記者在22日召開的哈爾濱市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工作動員大會上獲悉的。
個人繳費比例下調至8%企業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企業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目前高于20%的可暫維持不變。企業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全都納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全都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采取逐步做實、增加積累的辦法。從2004年1月1日起,按5%起步做實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補助3.75個百分點,地方財政補助1.25個百分點。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于參保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
社會統籌基金與做實的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別管理。社會統籌基金不能占用做實的個人賬戶基金。做實的個人賬戶基金上繳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
個體業者自由職業者繳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20%
各類城鎮企業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雇工、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要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義務。今年起,將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由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統一為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統一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并按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發給1.5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系數調整為1.2%。
無力繳納的城鎮集體企業不再納入統籌范圍
未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經當地政府認定,已經沒有生產經營能力、無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城鎮集體企業,不再納入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其已退休人員本人由民政部門按企業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放生活費;沒有達到退休年齡且有參保愿望的職工,可按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并從當地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鼓勵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
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尚未參保的機關公務員的現行退休養老制度仍維持不變;全部由財政供款的事業單位,仍維持現行退休養老制度;已改制為企業的,從改制之日起執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改制為企業前已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保持不變。
關于困難企業的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的支付
有困難的企業要本著勞動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分開處理的原則,妥善處理好經濟補償、拖欠職工工資和集資款等債權債務問題。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依法由企業支付,對已實現再就業的國有困難企業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中央和地方政府給予必要和適當的補助。申請享受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政府補助的國有困難企業擬解除勞動關系或終止勞動合同人員,應提供再就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對困難企業所需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的具體補助辦法,執行省政府規定。
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償還拖欠職工債務所需資金,可以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多渠道籌集。企業在試點期間不能落實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職工債務所需資金的,原則上不得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
今后,哈爾濱市進城務工人員可以享受與城里人一樣的醫療保險待遇。這是28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的。
《哈爾濱市進城務工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下面簡稱《辦法》)規定,在國家規定的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本市或外埠農業戶口、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或靈活就業的來
哈進城務工人員都可參加醫保。與已參加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參保手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到住所所在區醫保經辦機構,以個人身份辦理參保手續。參保人員享受《辦法》規定的相應待遇。本辦法實施前與已參加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企業原參保模式為其補辦參保手續。
個人參保有兩種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以市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繳費比例為9.5%(以今年為例:按社平工資月繳費應為110元),建立個人賬戶,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住院醫療費統籌人員,以市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可以選擇繳費比例為5%或者2.5%的方式繳費。繳費比例為5%的(以今年為例:按社平工資月繳費額為58元),不建立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繳費比例為2.5%的(以今年為例:按社平工資月繳費額為29元),不建立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保險給付標準50%的待遇。
個人參保如何繳費呢?據了解,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進城務工人員辦理參保登記后,須到指定銀行儲蓄網點建個人賬戶,預存3個月以上的醫療保險費。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銀行每月從個人儲蓄賬戶中劃轉。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住院醫療費統籌的人員,應當按時足額繳納醫療費,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后,自次月起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連續繳費未滿12個月,期間可使用個人賬戶資金。
進城務工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的,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辦理變更手續后,從次月起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進城務工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在退休時須按原繳費標準,以本市市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乘以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所差合計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后,自次月起享受相應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大額醫療救助金連續繳納至不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時為止。
社會保險新政策是什么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適用于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日前,哈市出臺《關于推進哈爾濱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2016-2017年,實現雙城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現各縣(市)“四統一”,即統一籌資標準、待遇標準、信息系統和經辦管理。
據介紹,《意見》明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參保范圍為:縣(市)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在城鎮注冊和經營的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農轉非人員、進城務工人員等。個人應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代扣代繳。職工醫療保險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按一年期核算,應達到國家規定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逐步完善特殊疾病門診政策,健全特殊疾病門診病種。對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血液腹膜透析、肝腎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等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給予政策傾斜,原則上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據了解,《意見》還明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
參保范圍為: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簡稱成人居民);未滿18周歲城鎮居民,包括嬰幼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階段學生(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簡稱學生兒童)。
籌資標準為:縣(市)執行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標準,成人居民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個人繳納120元;學生兒童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430元,其中個人繳納50元。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一年期核算,應達到本地區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費每人每年30元,所需資金由城鎮居民醫保基金中的結余部分支付,個人暫不額外繳費。
社保基數怎么算
報銷范圍為:參保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
報銷比例為:在規定起付標準以上0-1萬元的,報銷比例為50%;1-15萬元(含15萬元)的,每增加1萬元,報銷比例提高1個百分點;15萬元以上的,報銷比例為70%。起付標準為:按上一年度哈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大病保險報銷起付標準,起付標準為1.4萬元。
最高支付限額為: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分段報銷累計計算,報銷額度上不封頂。
近日,哈市醫保中心針對近期參保居民咨詢較為集中的6個熱點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參保人員也可撥打哈市醫療保險咨詢電話:0451-87383555,咨詢有關醫療保險相關問題。
參保人員住院時發現其醫保卡處于欠費封鎖狀態,如何解鎖?
答:
單位員工因單位醫療保險欠費導致其醫保卡封鎖的,需由該單位醫保經辦人員持本企業介紹信(加蓋公章)及經辦人身份證到單位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重新征集信息后,到哈爾濱銀行足額補繳欠費,2-3個工作日到賬后即可解除封鎖。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人員需持身份證、醫保卡到戶籍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打印欠款補繳單后,到哈爾濱銀行按補繳單右上角的業務流水號足額補繳欠費,24小時后即可解除封鎖。
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如何參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答:
具有哈市市區戶籍的,年滿18周歲,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0周歲(無養老保險關系的,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可以持本人身份證、戶口、哈爾濱銀行個人結算存折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
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6個月后享受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待遇,并可申請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補貼。
原單位停保后,如何以個人身份續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答:
具有哈市市區戶籍的,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辦理個人續保。持本人身份證、戶口、哈爾濱銀行個人結算存折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續保。在原單位停保后,3個月內續接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自續保繳費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原單位停保后,超過3個月續接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或原單位未參保的人員,參(續)保繳費滿6個月后享受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時間及個人賬戶到賬時間?
答:
參保單位繳費,每月26日至月末收繳參保單位應繳納的次月職工醫療保險費及以往欠繳的職工醫保費。有個人賬戶的,在參保單位繳費到賬后劃入個人賬戶資金。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每月26日至月末從哈爾濱銀行個人結算存折中扣繳參保人員次月的醫療保險費,每月月初從哈爾濱銀行個人結算存折中扣繳參保人員以往欠繳的醫療保險費。有個人賬戶的,在醫療保險費扣繳成功后劃入個人賬戶資金。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哈爾濱市統計局數據,哈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2583元,月平均為5215.25元。按照有關規定,自2017年4月起調整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在收繳8月份保險費時,補收參保單位和個人參保人員4至7月份的相應繳費差額。補收的醫療保險費,按規定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據了解,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劃入基數本月暫不調整,待養老保險經辦部門調整完退休人員養老金后統一調整。有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自2017年4月起補劃個人賬戶資金。參保單位可訪問市人社局官方網站,登錄哈爾濱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單位網上申報系統進行單位繳費等相關信息查詢。參保個人可通過網上查詢、自助查詢、社區查詢等方式,查詢個人繳費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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