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小學學區劃片劃區詳解最新版。如對玉溪市小學學區劃片的其他問題可以聯系區教育局咨詢。另本詳解附帶玉溪市小學學區附近住宅小區分布圖。歡迎參閱。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進一步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城區學校劃片招生范圍,充分體現義務教育階段的公平性和促進各學校的均衡發展,合理利用教育資源,確保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根據《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批轉〈紅塔區人民政府關于義務教育階段中心城區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實施意見的請示〉的通知》(玉政辦發[2001]56號),結合中心城區日趨擴大、人口(特別是流動人口)快速增長等實際情況,經紅塔區招生考試委員會研究,特制定《2013年紅塔區中心城區中小學招生工作相關規定》,請各中小學加強宣傳,嚴格遵照執行。
一、嚴格實施劃片招生
城區各小學、初中必須嚴格按照“玉溪城區中、小學劃片招生示意圖”實施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片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由于城區擴大,在原“玉溪城區中、小學劃片招生示意圖”的基礎上,城郊周邊擴建區域中新建制的行政和事業單位按原示意圖劃定片區街道延伸歸片。
二、嚴禁跨片招生
凡城區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一律按法定監護人所在單位歸片入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跨片選擇就讀學校;在2001年7月后單位地址發生異地變動的,原則上按原片區執行;嚴禁各學校跨片區招生。
三、嚴格控制班額
為確保城區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城區各學校要根據紅塔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保證片區適齡兒童、少年全部入學;小學平均班額控制在60人、初中平均班額控制在56人以內,任何學校嚴禁超班額招生。
四、協議單位子女入學安排
所有與紅塔區教育局簽訂過《子女入學協議書》的廠礦、企業和外來機構,其單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均按原協議執行;2004年后的外來投資商(企業)子女入學,按2004年8月紅塔區教育局與紅塔區招商局商定的《關于解決外來投資商(企業)子女就學的相關規定》執行;任何學校不得擅自與外來單位、企業簽訂《子女入學協議書》。
五、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入學安排
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就讀按照就近就便或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入學:聶耳路以北、南北大街及其延長線以東有合法穩定職業或者合法穩定住所(即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住宅、單位分配給職工長期居住未出售產權的住宅、取得自由產權房、租住房)的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就近歸片在玉溪第一小學山水校區、玉溪第五中學就讀,龍馬路以北、南北大街及其延長線以西有合法穩定職業或者合法穩定住所的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就近歸片在金家邊小學、康井小學、玉溪第十一中學(李棋中學)就讀;其他有合法穩定職業或者合法穩定住所的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入學由紅塔區教育局根據具體情況就近安排到玉溪第四小學、馮井中心小學、瓦窯中心小學、高倉中心小學、玉溪第六中學、玉溪第十五中學(馬橋中學)、玉溪第十二中學(高倉中學)、玉溪第十中學(大營街一中)、玉溪第十六中學(大營街二中)就讀;居住在其它街道辦事處、鄉轄區范圍的
,由各街道、鄉中小學負責安排入學。
六、商住小區子女入學安排
各商住小區購房轉戶和戶口在市(區)人才交流中心的子女就讀原則:聶耳路以北、南北大街及其延長線以東商住購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歸片在玉溪第一小學山水校區、玉溪第五中學和玉溪第十一中學(李棋中學)就讀;龍馬路以北、南北大街及其延長線以西商住購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小學由李棋中心小學就近安排到金家邊小學、康井小學就讀,初中安排到玉溪第十一中學(李棋中學)就讀;其他商住小區購房轉戶適齡兒童、少年和戶口在市(區)人才交流中心的子女入學由紅塔區教育局根據具體情況就近安排到玉溪第四小學、馮井中心小學、瓦窯中心小學、玉溪第六中學、玉溪第十五中學(馬橋中學)、玉溪第十二中學(高倉中學)、玉溪第十中學(大營街一中)、玉溪第十六中學(大營街二中)就讀。
七、玉溪四中、玉溪八中片區學生入學安排
玉溪八中:中心城區東風路以東、鳳凰路以南、撫仙路以西、星云路以北以及鳳凰路以南、撫仙路以東、紅塔大道以北、環山路南端延伸至煙廠老廠區道路以西區域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及原住民,主要單位有:紅塔區國家稅務局、云南電網公司玉溪供電局、云南玉溪凱鳴飼料有限公司、玉溪滇雪糧油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玉溪市國土資源局、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玉溪市紅塔區糧油收儲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責任公司、玉溪師范學院、云南省煙草公司玉溪市公司、紅塔區財政局、玉溪市紅塔區第三幼兒園、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玉溪市紅塔區玉紡小區管理處、瓦窯(3、4、5、6、7、8、9、10、15)組。
玉溪四中:在原劃定的片區單位基礎上減去玉溪八中片區單位。
八、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監護人單位、戶口不一致等情況的入學安排
1、祖孫三輩同一戶口,按父母單位片區入學;父母不在單位的,安排到城區周邊學校就讀。
2、祖輩與孫輩同一戶口,父母單位、戶口均不在當地的,安排到城區周邊學校就讀。
3、父母在單位,但戶口跟隨祖輩的,按父母單位片區入學。
4、父母離異的,孩子隨監護人戶口、單位片區入學;孩子戶口跟隨祖輩的,安排在城區周邊學校就讀。
5、父母不在單位,戶口掛靠單位的,安排在城區周邊學校就讀。
九、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相關規定和安排
(一)流動人口子女的界定
1、父母雙方均為非紅塔區戶籍;2、父母在紅塔區務工就業;3、父母有相對穩定的職業和相對固定的住所;4、屬于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入學所需證件
根據《玉溪市教育系統加強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玉教基[2011]12號)文件精神,結合紅塔區實際,流動人口子女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需提交以下證件:學生本人及家長(務工者)戶口本和身份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或獨生子女證;學生及家長在城區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憑證,租賃期限為一年以上)或《居住證》(在本轄區內居住一年以上,不滿16周歲者,家長《居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照片);學生家長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期限為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勞動仲裁部門認定)。由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審驗符合要求的即可辦理入學手續。
(三)入學安排
根據紅塔區教育資源布局的實際情況,安排原則如下:居住在玉興街道辦事處轄區范圍的流動人口子女,龍馬路以北、南北大街及其延長線以東,小學在金家邊小學、康井小學、玉河小學就讀,初中在玉溪第十一中學(李棋中學)就讀;居住在玉興街道辦事處轄區其它范圍的流動人口子女,小學在中衛小學和鄭井小學,初中在玉溪第十五中學(馬橋中學)就讀。居住在玉帶街道辦事處轄區范圍的,小學在馮井中心小學和鄭井小學、中衛小學就讀,初中在玉溪第十六中學(大營街第二中學)和玉溪第十二中學(高倉中學)就讀。居住在鳳凰街道辦事處轄區范圍的,小學在瓦窯小學就讀,初中在玉溪第十中學(大營街第一中學)和玉溪第十二中學(高倉中學)就讀。居住在其它街道辦事處、鄉轄區范圍的,由各街道、鄉中小學負責安排入學。
十、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關規定
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定向擇優生指標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要嚴格遵循省教育廳云教基[2009]34號文件“義務教育階段非劃片入學的學生,不得享受本校的定向擇優生招生政策”規定,凡沒有按劃片入學的考生,也不得返回應劃片入學的學校享受“定向擇優生”政策,只能參加本縣(區)擇優生計劃的錄取。此項規定從初中2010級新生起執行。
十一、招生時間及所需證件
城區中小學2017年8月21日-23日統一招收片區學生,請各學校8月18日在校門口公布招生時間、所需證件(小學:第一監護人身份證及孩子身份證號碼、戶口本、孩子出生證、疫苗接種證;初中:第一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紅塔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生成長記錄表》、疫苗接種證;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入學還需提供相應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憑證,戶口本上有公安部門加蓋的“農業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的紅色條章;購房轉戶子女入學提供相應的房產證。)等相關內容的《通告》,小學入學出生年月界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嚴禁招收未足齡兒童入學;凡當年2月21日后戶口發生變動的,按原戶口所在片區歸片入學;購房轉戶的商住小區子女入學,需在8月23日前轉入戶口。
十二、實行招生工作責任追究制
為確保城區劃片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定(本規定未明確的按原規定執行),凡擅自違反本規定者,將追究學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三、招生承諾
凡屬紅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和證件齊全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紅塔區教育局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確保全部安排在相應的學校就讀。咨詢、服務地點:紅塔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電話0877-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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