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港澳通行證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國家工作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等。港澳通行證和護照是可以同時辦理的,按照法定辦理程序辦理即可。以下是淄博具體辦理地點及材料,僅供參考。
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廳
地址:
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318號,聯系電話:0533—2189278
咨詢服務:
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廳窗口設立咨詢崗負責對申請人咨詢、疑問給予解釋答復。
窗口咨詢地址: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廳(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318號)
(一)申請
1.首次申請。需本人持相關材料至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地址: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318號,聯系電話:0533—2189278
2.再次簽注。可委托他人至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地址: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318號,聯系電話:0533—2189278
(二)受理
1.材料補正。
2.獲取回執單
經審查,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受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回執單》。回執單內容包括:申請證件名稱、申請人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證號碼、出生地、是否加急、收費類別、收費金額、證件領取方式、受理日期、受理民警、受理部門、受理部門電話、備注、辦證時限、進度查詢方式等。申請人領取回執單方式為在窗口即時領取。
3.繳費
申請人憑《受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回執單》到繳費窗口進行POS刷卡繳費,繳費后由工作人員出具《山東省非稅收入通用票據》。
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以下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現役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提出申請;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港澳通行證申請條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
2、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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