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港澳通行證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國家工作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等。港澳通行證和護照是可以同時辦理的,按照法定辦理程序辦理即可。以下是揚州具體辦理地點及材料,僅供參考。
邗江分局出入境管理大廳
地址:揚州市邗江區西湖鎮司徒廟路188號邗江區公安局
電話:0514-87880279
儀征市局出入境管理大廳
地址:儀征市大慶北路89號 儀征市公安局
電話:0514-83445106
高郵市局出入境管理大廳
地址:高郵市文游中路202號 高郵市政務服務中心
電話:0514-84066095
揚州市局出入境管理大廳
地址:揚州市廣陵區鹽阜西路22號
電話:0514-87055078
寶應縣局出入境管理大廳
地址:寶應縣寶應大道77號 寶應縣行政服務中心
電話:0514-88877073
江都區局出入境管理大廳
地址:揚州市江都區韋三路616號 江都區公安局
電話:0514-86060097
廣陵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揚州市廣陵區文昌東路9號市民中心 1號樓D區22號窗口
電話:0514-82087016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4、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以下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現役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提出申請;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港澳通行證申請條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
2、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
達州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10宜賓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7南充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