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全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這是12月4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的。
遼寧省人社廳印發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將執行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各市需根據調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制定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檔:1620元、1420元、1300元、1120元。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檔:每小時16元、每小時14元、每小時11.8元、每小時10.6元。
自2016年1月1日調整后,遼寧省已近兩年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上調,意味著到手的工資也會跟著上漲,這是最直接的影響。其次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病假工資、帶薪休假工資也會相應增加。此外,最低工資上調后,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也會相應增長,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試用期工資等也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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