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體現“陽光招生”政策,內職班招生考試工作全過程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方法與公示地點按照內高班、內初班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每個環節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須在各地、州、市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和考生所在學校范圍內進行,方便考生查詢,以便社會監督。各地、州、市教育局須在公示期間派人督查公示進行情況,公示環節結束后,各地、州、市教育局要留存各公示地點的現場照片資料。
各公示環節如下:
(一)考試成績公示。
(二)體檢及漢語應用能力面試名單公示。
(三)錄取結果及預科學生名單公示。
六、報名、填報志愿
內職班報名時間為3月10日—4月10日,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初中應屆畢業生經所在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均可在所在學校或戶口所在地教育局報名。
(一)報名資格
1、思想品德合格,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遵紀守法。
2、應屆初中畢業生。
3、有初中階段完整學籍。
4、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
5、考生直系親屬符合政審要求。
(二)戶籍條件
1、學生本人在疆內有當地常住戶口。
2、父母或監護人在疆內有當地常住戶口。
(三)兵團考生報名
報考內職班的兵團考生,由兵團負責做好宣傳和組織工作,以團場為單位,各師統一負責,到師所在地的地、州、市就近縣(市)報名,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編排考場并組織考試。錄取工作由兵團教育局負責。
七、考試
(一)凡報考內職班的考生,須統一參加全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合卷)、思想品德歷史(合卷)、英語(民語類及雙語班學生考漢語)。每科滿分為150分,總分750分。
(二)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0日—22日。
(三)考場由各地、州、縣(市)統一單獨編排。考場分別按民語言類(分語種)、漢語言類和雙語班(分語種)單獨設置,考生參加相應類別考試。考試地點設在縣(市),具體設置由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安排。
(四)各地在實施考試過程中,須強化考前培訓,嚴格操作程序,嚴肅考風考紀,實行民、漢交叉監考,落實回避制度,執行考生考試單人單桌。
八、閱卷
內職班實行統一閱卷。考試結束后,由各地、州、市將內職班試卷運送到自治區內學辦指定地點,考卷運輸及閱卷工作參照內高班、內初班相關規定執行。
九、體檢及漢語應用能力面試
考試成績公示后,自治區根據招生計劃按1:2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在確定體檢名單范圍內,針對民語系考生,以漢語試卷總成績
烏魯木齊中考成績公布時間2
時間:2023-10-04 06:0:23新疆中考成績公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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