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專項計劃,那么“專項計劃”都有哪些?
一、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三、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
“專項計劃”是什么?又該怎么參加?
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臺的一項優惠政策。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于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解讀: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招生規模超5萬名。
覆蓋全國832個貧困縣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區
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包括所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個團場),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南、甘肅等10省區。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包括所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個團場),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南、甘肅等10省區。考生具有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均可報考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國家專項計劃。
實行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劃線,本科計劃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后、本科一批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高職計劃在本科批次結束后、高職批次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
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愿方式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
哪些學生有資格參加高校專項計劃?
答:參加高校專項計劃需要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注: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切記以上所有“專項計劃”,教育部要求,4月底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5月15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資格審核。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
石河子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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