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最小6歲,小學一年級入學須在年紀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為全面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秩序,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和《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瓊教基〔2023〕2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信息來源↓ | 發布時間↓ |
三亞市教育局 |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
一、工作目標
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全力保障全市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努力為每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創造條件。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依法公正原則。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依法保障我市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片區范圍、公辦學校報名入學辦法和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咨詢方式、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為家長和學生學位申請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務。
(二)堅持屬地就近原則。市直屬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各區所屬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負責。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要按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總體要求,分別明確小學、初中學生錄取方式和規則。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以戶籍地為依據,堅持免試、就近、劃片的入學原則。具有我市戶籍的集體戶適齡兒童少年,由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統籌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以居住證為依據,堅持“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原則。
(三)堅持適齡和班級規模標準原則。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符合我市入學條件,年滿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符合我市入學條件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小學、初中在校學生不得再按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申請入學,違規申請的,取消入學資格。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市直屬學校要控制起始年級班容量,嚴禁出現大班額,原則上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全面取消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要結合實際,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科學合理確定公辦、民辦學校招生規模。
(四)堅持公民辦同步原則。嚴格落實中央有關文件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做到同步信息登記、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符合在我市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公辦學校就讀,也可選擇民辦學校就讀,不能同時選擇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學校不得采取考試、面試、測試或測評、競賽、面談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等形式選拔學生。外語類特色學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進行語言能力測試或專業能力測試,不得進行其他學科測試。
三、各類兒童少年入學
(一)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于規定時間內登錄“三亞市中小學學位申請平臺”申請學位,每位適齡兒童少年只能申請一個學位。申請時應提供家庭信息戶口簿(戶口本首頁、父母頁、學生頁)、出生證明、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房產信息等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于2023年3月31日(含)之前遷入我市或進行市內遷移的,原則上安排到戶籍所在片區公辦學校入學;2023年3月31日之后遷入三亞市或進行市內遷移的,由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統籌安排。
(2)戶口類型為“三亞市居民戶口”(含原農業/非農業家庭戶)的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原則上安排到戶籍所在片區的公辦學校入學。如入學需求數超出所在戶籍片區學校可提供學位數時,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于2021年1月1日(含)后遷入父母不是戶主的戶籍時,由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統籌安排。
(3)戶口類型為“集體戶”(含原農業/非農業集體戶,或者戶籍地址中帶有“DXXX號”門牌號及“集體戶”字樣)的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由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統籌安排。
(4)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片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居住地(自建房一幢視為一套房),6年內只享有一個公辦小學學位、3年內只享有一個公辦初中學位(同父母的適齡兒童少年除外),自2023年起開始統計數據,2024年開始核查數據。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共有房產為居住地址申請入學的,要依法取得全部產權人的同意,按照一戶一生管理(同一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制)。
2.因特殊情況暫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監護人不得擅自決定是否接受義務教育及具體方式,需要緩學、休學或者免予入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戶籍片區的公辦學校申請,再由學校報所屬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批準。
3.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各學校要確保區域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及時就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一人一案”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依法保障能夠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無法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通過安排入讀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1.現役軍人隨遷子女入學。根據《海南省軍人子女入學優待辦法》要求,駐我市現役軍人適齡子女原則上到八一中學和八一小學就讀,由各部隊與91458部隊對接辦理。也可根據戶籍地或居住地填報就近學校,確需申請其他學校的由所在部隊收集申請材料,提交三亞警備區政治工作處匯總審核,統一報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審核和統籌安排。
2.各類人才子女入學。根據《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瓊教基〔2018〕29號)和《三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三教基〔2019〕174號)要求,我省全職引進的大師級和杰出人才(“天涯英才卡”A、B卡持有人)的直系親屬(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在我市申請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解決。
其他各類人才引進落戶三亞的人才子女均按戶籍地免試就近、統籌入學。
3.其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等優待人員入學根據有關規定執行,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按照就近原則優先予以保障。
(三)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要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加快推進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以政府購買民辦學位方式入學就讀,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含政府購買服務)比例達到國家要求,要制定符合本區實際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細則,納入本區域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布。
為簡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報名程序,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三亞市中小學學位申請平臺”(海易辦app)登記,登記時應提供家庭信息戶口簿(戶口本首頁、父母頁、學生頁)、出生證明、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和三亞市居住證[2023年7月28日(含)前取得并仍在有效期內的],如無法提供法定監護人有效期內三亞市居住證的,原則上我市不接受入學申請,由學生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保障入學。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在審核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時,可根據需要查詢法定監護人(父母)在我市繳納社保、稅收證明、房產、房屋租賃等信息。
(四)港澳臺籍及外籍兒童少年入學
在三亞市居住的港澳臺籍和外籍適齡兒童少年以居住地為依據,免試入學。港澳臺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申請學位時需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法定監護人居住證等證明材料;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申請學位時需提供護照、在華居留證、居住證明等證明材料。
(五)其他說明
1.對提交虛假材料申請入學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將虛假材料報送當事人工作單位及移交公安等相關部門查處。
2.戶籍地址核驗結合居民身份證以及《居民戶口登記簿》戶主頁或者人口信息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人口信息表等)為準。身份證地址信息與《居民戶口登記簿》及相關證明不一致的,以最近日期的證件、簿冊、證明為最終依據。
四、各類學校招生
(一)公辦學校招生
1.市直屬公辦學校招生
監護人登錄“三亞市中小學學位申請平臺”填報學位申請信息。
2.區屬公辦學校招生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在市教育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并于7月18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3.特殊教育學校招生
符合就讀特殊教育學校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以向三亞市特殊教育學校提出就讀申請,由學校組織兒童少年進行學習能力評估后錄取。三亞市特殊教育學校要制定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并于7月18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4.非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就讀小學一年級的由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根據各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初中一年級由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結合“多校劃片”,根據學位申請時提供的資料信息進行統籌安排,其中主城區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其他區域由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統籌安排。
(二)民辦學校招生
1.招生原則。民辦學校要根據辦學條件、辦學水平、師資力量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經所屬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審定后由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公布后不得隨意調整,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免試入學,招收具有三亞市戶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效期內三亞市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優先滿足所在區的學生入學需求,所在區招不滿且經市教育局審批的,可以在三亞市內適當跨區招生,不得跨市縣招生。
2.錄取辦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三亞市中小學學位申請平臺”(海易辦app)申請學位。選擇民辦學校就讀,可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當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應全部錄取;當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應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派位等方式錄取。民辦學校應優先保障學校服務區域內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需求,服務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填報民辦學校且愿意支付相應學費的,學校應予優先接收。民辦學校應優先保障高層次人才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等特殊人群學位需求,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學位。
(三)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可根據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位情況和學生入學實際需求,對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五、學位申請時間及申請程序
全市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招生通過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優待人員通過線下報名,其他人員均通過“三亞市中小學學位申請平臺”(海易辦app)線上報名,非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三亞市的學位;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未在規定時間報名,后又提出入學需求的,視為同意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統籌安排學位;優待人員既在線上報名又在線下報名的,以線上報名為準,線下不再安排。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設咨詢電話,提供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咨詢服務。
(一)線上申請學位安排
2023年7月22日—7月28日,監護人登錄“三亞市中小學學位申請平臺”(海易辦app)填報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申請相應學位。網上提交材料截止時間為7月28日24:00。
2023年7月29日—8月8日,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和各學校對監護人填報的學位需求信息進行在線初審。各學校必須于8月4日前審核完畢,初審后需要補充材料的,監護人要在8月7日24:00前補充完整相應的材料,不補充的視為放棄申請三亞市的學位。
2023年8月9日—8月20日,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對補充材料的申請人員復審,審核后需補充材料的,監護人要在8月12日24:00前補充完整相應的材料,不補充或補充不完整的,視為放棄申請三亞市的學位。
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對三亞市集體戶適齡兒童少年和非三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學位需求進行統籌安排。
2023年8月26日—8月29日,各中小學校公布招生結果,發放入學通知書。
2023年8月30日—8月31日,各中小學校新生報名注冊。
(二)優待人員線下申請學位安排
具體辦理程序詳見附件2。
2023年7月22日—7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優待人員由本人向對應的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2023年7月29日—8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受理單位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收集資料,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制成名冊并附有關證明材料,統一報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
2023年8月9日—8月20日,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根據有關優待政策審核和統籌安排,審核后需補充材料的,監護人要在8月12日18:00前補充完整相應的材料,不補充或補充不完整的,視為放棄申請三亞市的學位。
2023年8月26日—8月29日,各中小學校公布招生結果,發放入學通知書。
2023年8月30日—8月31日,各中小學校新生報名注冊。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保障
為做好三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長為組長,市教育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區教育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方案制定、統籌協調等工作。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學校成立相應的招生入學工作領導機構,負責本區、本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確保義務教育全覆蓋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各學校要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為契機,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規范招生秩序,市、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劃定的各中小學校服務區域覆蓋每一個村莊、社區、街道,保障服務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落實控輟保學責任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各學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職責,健全控輟保學聯保機制,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做好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組織和勸返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要重點關注留守兒童,實施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入學安置工作。對控輟保學工作進行實時監測和定期通報,落實輟學報告制度和勸返復學制度。同時,加強教育關愛與幫扶,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確保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嚴格通知入學、均衡編班和學籍管理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各學校對于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要發放入學通知。對新入學的學生,要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均衡配備師資,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編班。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科學銜接。學校要及時為學生建立學籍,嚴格按照“人籍一致”原則,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學籍建立學校要與就讀學校一致,嚴禁出現兩所學校重復招收同一名學生的現象。不得同意學生在學籍未在學校的情況下就讀,不得為實際未在校的學生“空掛學籍”。
(五)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大力推進“陽光招生”,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點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宣傳我市為滿足群眾對更多優質教育資源需求推進集團化辦學的模式和推進優質均衡發展取得的成效,爭取社會、家長、學生理解支持;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傾向性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六)強化規范招生和責任追究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各學校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規范招生行為,建立健全監督和違規違紀舉報及申訴受理機制。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學位買賣、指標買賣等各種招生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要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并及時向社會通報。市、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對因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努力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態。
(七)健全機制加強過程監督
各區教育局(含育才生態區教育科技衛健局)要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機制,要在本區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政務新媒體上主動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并建立違規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在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行政監督、紀檢監督、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公眾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嚴密、嚴格、嚴謹。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1、辦理小學入學需要以下三種手續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的各種材料;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經學校審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2、一年級入學報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適齡兒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適齡兒童的體檢表。
3、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報名入學需要家長提供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
4、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學檔案、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體檢證明等在內的各種證件和資料。其他證明材料:一些學校還需要學生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時間:2024-04-24 01:0:25最高法:依法懲治未成年人
時間:2024-04-24 01:0:53最高法:小學生體育課意外
時間:2024-04-24 01:0:30浙江省寧波市“三個一體化
時間:2024-04-24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