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23626名,其中:本科9920名,本科預科202名,專科13504名。普通生源招生計劃20864名,其中:文史類8538名(本科3380名,本科預科69名,專科5089名),理工類12326名(本科6240名,本科預科133名,專科5953名);部隊生源招生計劃300名:文史類200名,理工類100名,全部為本科;對口高職生源招生計劃2462名,全部為專科。
提示:
1.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人事廳等部門關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藏政發?2003?19號)精神,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學生畢業后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其中師范類學生畢業后在教育系統內實行雙向選擇。
2.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修訂印發<西藏自治區師范及農牧林水地礦類相關專業免費教育補助政策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通知》(藏教廳?2016?64號)精神,自治區對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師范類專業、農牧林水地礦類相關專業(以下簡稱“免補專業”)新生實行免費(補助)政策,具體招生專業在《西藏自治區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以下簡稱“招生計劃”)中分別備注為“師范類”或“免補專業”。免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學費2800元、住宿費800元、生活費3000元。錄取到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公費師范生,在校期間不用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
招生計劃中備注“免學費”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由就讀高校免除學費,如果該專業還備注“免補專業”,由自治區補助生活費及住宿費;招生計劃中備注“免補專業。第一年學費6000,后兩年免學費”專業的,第一年由自治區免除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后兩年由就讀高校免除學費,由自治區補助生活費及住宿費;招生計劃備注中標注 “家庭困難考生減免1-3年學費”專業的,由就讀高校根據實際情況減免相應學費。
錄取到區內院校師范類專業、免補專業的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集中統一辦理免補手續。錄取到區外院校師范類專業、免補專業的新生,入學前從戶籍所在地(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登錄西藏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xzzsks.com.cn)獲取《免費(補助)學生報到回執單》(電子模板),入學報到后一個月內將加蓋就讀院校公章的《免費(補助)學生報到回執單》會同身份證復印件及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寄送到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地址:拉薩市城關區藏大東路15號,郵編:850000,聯系電話0891-6599617),按規定辦理免費(補助)有關手續。
3.今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繼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院校為第一批錄取院校、第二批錄取院校和第三批錄取院校,每個批次設置A、B、C、D、E、F、G、H、I、J十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提前單獨錄取院校批次(含本科、專科)仍實行傳統志愿投檔方式。
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報考志愿全部實行網上填報。考生填報志愿一律憑高考報名時取得的報名號和本人身份證號,通過西藏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xzzsks.com.cn)進行。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考生的志愿一經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填報志愿統一安排在成績和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所有批次志愿在6月26日至7月1日填報。在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不足的院校,將按批次公開征集考生志愿,請考生隨時留意西藏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志愿征集信息,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補報。
招生計劃按不同生源分列。考生應依據招生計劃類別,在本人可報考的類別和科類中選報院校和專業志愿,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通過登錄招生院校網站或其它方式,認真閱讀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詳細了解報考院校的類型(公辦、民辦、中外合作辦學、獨立學院等)、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專業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避免盲目填報。
4.普通生源招生院校分提前單獨錄取院校(提前單獨錄取重點本科、提前單獨錄取普通本科、提前單獨錄取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單獨錄取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本科、提前單獨錄取專科、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專科)、高校專項計劃本科、第一批本科錄取院校(經自治區招生辦審核批準,執行重點本科錄取分數線的本科院校或專業)、第一批本科預科錄取院校、第二批本科錄取院校(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預科錄取院校、第三批錄取院校(專科、高職院校)。
5.提前單獨錄取的院校(專業)分八類:(1)軍隊院校(含武警院校),直招士官生院校專業;(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偵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等專業;(3)航海類院校專業;(4)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教育部部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5)區內院校師范專業和專項計劃專業; (6)國家專項計劃院校;(7)地方專項計劃院校;(8)音樂專業、美術專業、體育及其他按藝體類分數線錄取的專業。
6.報外語類院校或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英語口試;報考公安、司法院校(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面試、政審、體能測試;報考軍隊院校(含武警院校)的考生須參加政審、面試及軍檢;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和西藏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定向)的考生須參加政審、面試;報考體育、藝術類院校(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的專業加試。
2018年,志愿報考軍隊院校(含武警院校)的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區軍區招生辦通知,須攜帶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4張近期1寸紅底免冠正面相片到77526部隊(拉薩市蔡公堂鄉16號)參加面試。報考軍隊院校(含武警院校)基本條件為:普通中學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年齡要求為17至20周歲(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未婚,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合格。
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投放招生計劃的區外高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7.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教民廳?2003?2號)要求,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限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的錄取由招生學校與本校本(專)科同批次錄取。在生源不足的情況,少數民族本科預科錄取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區同批次錄取提檔線下80分,民族班錄取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區同批次錄取提檔線下40分,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西華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預科限招邊防軍人子女。
8.國家專項計劃允許世居少數民族、久居城鎮居民和在藏工作滿三年及以上干部職工子女(或被監護人)報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農牧民子女;地方專項計劃招收農村戶籍考生;高校專項計劃招收所報考院校資格審核通過的合格考生。那曲籍計劃面向那曲市定向招生。
9.根據《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規定》(藏政辦發?2006?13號),限報考生不得報考下表所列38所院校。個人誤報,后果自負
西藏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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