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辦公室):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晉教發〔2017〕1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政策宣傳、考生報考、資格審核等環節的工作,確保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36個縣)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2.地方專項計劃: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22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高校專項計劃: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58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二、招生學校及專業
招生學校及專業待教育部下達專項生招生計劃后公布。
三、資格審查
各地招委會要協調建立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共同參加的聯合審核機制,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
1.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縣(區)招生辦申領《山西省2017年專項生考生資格審查表》(見附件1),如實填寫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交報名所在縣招生辦,逾期不予受理。
2.地方專項計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縣(區)招生辦申領《山西省2017年專項生考生資格審查表》(見附件1),如實填寫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交報名所在縣招生辦,逾期不予受理。
3.高校專項計劃:符合條件的考生須于4月30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考生完成報名申請后,立即到戶籍所在縣(區)招生辦申領《山西省2017年專項生考生資格審查表》(見附件1),如實填寫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交報名所在縣招生辦。
4.以上“農村戶籍”指戶口類型為農村居民。農村區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確定考生農村戶籍。
中北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1:0:38中北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5山西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0 11:0:04山西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0 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