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報名及確認
第七條: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3月6日至3月8日,登錄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或從該網站下載“考務通”手機APP(僅限安卓手機)進入天津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按照提示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提交。
第八條:已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3月10-11日,持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同等學力報考者還須持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開具的證明),到區縣招辦規定的地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第五章考試安排
第九條:高職自主招生全市統一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時事政治知識、言語理解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和職業適應能力,是考生知識和能力的日常積累,考生無需專門復習備考。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時長120分鐘,成績總分200分。考試時間為3月28日上午8:00-10:00。考試地點由所屬區縣招辦指定。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天津商務職業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一條:普通批次設兩個順序志愿,第一志愿設有6個平行院校志愿,第二志愿設有3個平行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欄中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第十二條:錄取時,考生的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8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單科成績按照A等第計為25分,B等第計為20分,C等第計為15分進行換算),與綜合能力考試成績一起計入錄取總分。
第十三條:院校志愿投檔錄取,執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制定的規則。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優先,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綜合能力考試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即將總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
天津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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