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電子科技大學,英文名稱為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英文縮寫為UESTC。學校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電子科技大學是一所以電子信息科學技術,以工為主,理工滲透,理、工、管、文、醫協調發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
第三條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采用“電子科技大學”(國標碼10614)和“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國標碼19614)兩個名稱,分別有獨立的招生院校代碼,招生時分別錄取,考生填報志愿時應分別填報。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授位要求者,再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本科辦學地點分為清水河校區和沙河校區:清水河校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沙河校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四號。
第四條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五條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六條電子科技大學設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電子科技大學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電子科技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為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作用。
第八條電子科技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擬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類招生簡章及相關實施方案,處理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相關事項。
第九條本科招生辦公室是電子科技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一條電子科技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備案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電子科技大學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各省的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三條電子科技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電子科技大學強基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港澳臺僑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五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電子科技大學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
第十六條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考生進檔后,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不受專業限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電子科技大學原則上予以錄取。
第十七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數不足時,電子科技大學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根據各省安排征集志愿。
第十八條電子科技大學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并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符合各項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按相關規定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和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
第十九條電子科技大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
第二十條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以培養電子信息及相關領域創新引領性人才為目標的“成電英才計劃”拔尖創新人才實驗班,將在部分省份擇優錄取考生,招生專業名稱為電子信息類(“成電英才計劃”拔尖創新人才實驗班);品行優良、達到培養方案要求的學生全部給予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第二十二條以培養信息科技與現代金融交叉融合的復合型精英人才為目標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學”聯合學士學位項目,將在部分省份擇優錄取考生,招生專業名稱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金融與區塊鏈金融“雙A”聯合學位實驗班);品行優良、達到培養方案要求的學生全部給予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第二十三條信息與軟件工程學院、示范性微電子學院、醫學院、格拉斯哥學院在“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名稱下進行招生。
第二十四條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相關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在“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名稱下進行招生,只錄取填報有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頒發電子科技大學相應專業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格拉斯哥大學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考生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投檔,考生可填報的專業范圍及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示的2020年普通高校專業(類)選考科目為準(詳情請參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考機構的相關公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錄取參考。
第二十七條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且等級為A級及以上,另一選測科目不限,但另一選測科目等級為B級及以上。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含附加分)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再相同時,以物理科目等級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八條電子科技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二十九條電子科技大學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學校將在《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附件)中公布學費標準、學制、包含專業等信息。
第三十條電子科技大學提供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基層就業代償等多種經濟資助形式,同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并提出申請的學生能獲得不同方式的資助,以助其完成學業。
第三十一條電子科技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電子科技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電子科技大學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為: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
郵政編碼:611731
招辦電話:028-61831137、61831139
監察電話:028-61830237
學校網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uestc.edu.cn
微信公眾號:電子科大本科招生(uestc_zs)
第三十三條電子科技大學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學院名稱 | 招生大類名稱或招生專業名稱 | 科類 | 學費 | 學制 | 包含專業 |
英才實驗學院 | 電子信息類(“成電英才計劃”拔尖創新人才實驗班) | 理科 | 4900 | 四年 | 包含所有理工類專業 |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類(信息與通信) | 理科 | 4900 | 四年 | 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信息對抗技術 |
物聯網工程(“互聯網+”復合型精英人才雙學位培養計劃) | 理科 | 4900 | 四年 | 物聯網工程 | |
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 工科試驗班(電子工程類) | 理科 | 4900 | 四年 | 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電磁場與無線技術、電波傳播與天線 |
材料與能源學院 | 工科試驗班(新材料、新能源與電子化學) | 理科 | 4900 | 四年 | 材料科學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應用化學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互聯網+”復合型精英人才雙學位培養計劃) | 理科 | 4900 | 四年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
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 | 工科試驗班(智能制造、機器人、電氣信息) | 理科 | 4900 | 四年 | 機器人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智能電網信息工程、工業工程 |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互聯網+”復合型精英人才雙學位培養計劃) | 理科 | 4900 | 四年 |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 |
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類(光通信與顯示、智能感知、智慧照明) | 理科 | 4900 | 四年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光源與照明 |
自動化工程學院 | 工科試驗班(智能儀器、智能控制) | 理科 | 4900 | 四年 | 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 |
自動化(智能制造實驗班) | 理科 | 4900 | 四年 | 自動化 | |
資源與環境學院 | 工科試驗班(電子信息與地球科學復合培養) | 理科 | 4900 | 四年 | 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金融與區塊鏈金融“雙A”聯合學位實驗班) | 理科 | 4900 | 四年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類 | 理科 | 4900 | 四年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空間安全、數字媒體技術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互聯網+”復合型精英人才雙學位培養計劃) | 理科 | 4900 | 四年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人工智能 | 理科 | 4900 | 四年 | 人工智能 | |
航空航天學院 | 航空航天類(飛行器控制信息、空天智能設計制造、無人機) | 理科 | 4900 | 四年 | 航空航天工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 |
數學科學學院 | 數學類(數據科學與計算、數學及應用、計算科學) | 理科 | 4900 | 四年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互聯網+”復合型精英人才雙學位培養計劃) | 理科 | 4900 | 四年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物理學院 | 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與物理科學復合培養) | 理科 | 4900 | 四年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應用物理學 |
應用物理學(強基計劃) | 理科 | 4900 | 四年 | 應用物理學 | |
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生物醫學工程類 | 理科 | 4900 | 四年 | 生物醫學工程、生物技術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經濟管理試驗班(管理與電子工程雙學位培養) | 理科 | 4900 | 四年 | 工商管理、電子信息工程、金融學、電子商務 |
金融學(“互聯網+”復合型精英人才雙學位培養計劃) | 理科 | 4900 | 四年 | 金融學 | |
公共管理學院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文理兼收 | 4400 | 四年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社會科學試驗班(公共管理與法律復合人才培養) | 文科 | 4400 | 四年 | 行政管理、法學、城市管理 | |
外國語學院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文科 | 4400 | 四年 | 英語、日語、法語、翻譯 |
信息與軟件工程學院 | 軟件工程(國家示范性軟件學院) | 理科 | 9800 | 四年 | 軟件工程 |
軟件工程(“互聯網+”培養實驗班) | 理科 | 9800 | 四年 | 軟件工程 | |
示范性微電子學院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國家示范性微電子學院) | 理科 | 9800 | 四年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
醫學院 | 臨床醫學 | 理科 | 6000 | 五年 | 臨床醫學 |
護理學 | 理科 | 4900 | 四年 | 護理學 | |
格拉斯哥學院 | 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 | 理科 | 60000 | 四年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微電子) | 理科 | 60000 | 四年 | 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備注:1、招生專業名稱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2、少數民族預科班學費標準為6600元/生·年。
3、高考改革省份不分文理科。
西南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06成都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02成都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2 10:0:01川北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2 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