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那么2018年石家莊生育津貼最新政策是什么?石家莊生育津貼計算方法領取條件標準是怎樣的?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石家莊市印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本報報道后,很多讀者致電提問,本報匯總疑難,采訪有關部門,為讀者一一解答。
讀者:《辦法》的最大亮點是什么?
記者:《辦法》是以國家現有法律法規為依據,本著尊重客觀實際、以人為本、方便群眾的原則制定的。簡化了報銷手續、增加了待遇標準,擴大享受生育津貼人員范圍。
《辦法》最大的亮點是對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的人員,提供了享受生育津貼的路徑,“連續繳費不滿10個月生育的,生育后在單位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其生育津貼按生育時的標準支付。”
但需要提醒的是對于那些掛名參保試圖騙取生育保險待遇的人員,生育基金不予支付。
讀者:欠費補繳后,生育醫療費如何報銷?
記者:《辦法》由原中斷繳費在3個月以內的改為中斷繳費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規定補繳生育保險費及滯納金,補繳后可連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欠費超過6個月的,恢復繳費時應補繳以往全部欠繳的生育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期間生育的,其生育待遇由用人單位負擔,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負擔,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讀者:參保人員享受生育津貼待遇有何變化?
記者:原政策規定:“按0.8%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十個月(不含補繳時間)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貼。”
《辦法》規定:“按1%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十個月(不含補繳時間)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生育后在按1%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十二個月的,其生育津貼按生育時的標準予以支付。”
讀者: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人員,何時申報生育津貼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記者:舉例說明:某用人單位參保人員2018年1月生育,但生育前連續參保不足十個月,之后一直按1%費率標準連續繳費,1月可申報其生育津貼待遇。
其申報生育津貼待遇除提供生育津貼材料(已提交醫保中心報銷生育醫療費定額的除外)外,還應提供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工資發放憑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資料。
讀者:懷孕期間調換工作單位,中斷生育保險繳費是否影響生育津貼領取?
記者:懷孕期間調換工作單位,中斷繳費不超過六個月的,不影響生育津貼領取。
讀者:《辦法》增加了哪些報銷項目,標準是多少?
記者:《辦法》增加了懷孕7個月以上終止妊娠,定額標準2000元;宮腔內節育器嵌頓行宮腔鏡取出,限額標準3000元。
讀者:《辦法》對難產是如何規定的?
記者:《辦法》對采取胎頭吸引、產鉗助產、臀位助產、臀位牽引術式分娩的按難產的標準予以報銷生育醫療費及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