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濟南生育津貼怎么發放及如何領取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濟南生育津貼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單位已經為本單位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單位未為本單位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支付;
3.外地戶籍員工未能參加當地的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當地工資支付辦法、女職工勞動保障條例等文件)支付女職工的產假工資; 因此生育津貼實際上就是產假的工資,不是可以重復領取的待遇。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如果參加了社會醫療保險,在住院生育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承擔由于生育產生的相關費用。
生育津貼多久能報下來:生育津貼自生育之日起90天內由單位提交資料,審核通過社保局進行建檔,再打款給公司,需要2個月左右。
一、生育津貼(僅限女職工)
(一)生育津貼計算方式
1、參保職工在生育前1年未變動工作單位的,其生育津貼按照生育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2、參保職工在生育前1年變動工作單位的,其生育津貼按照生育前1年內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發。
3、參保在職職工生育時連續足額繳費不滿1年的,待用人單位連續為職工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滿1年后,由統籌基金按女職工生育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補支職工生育津貼。
4、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為: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生育津貼支付天數(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生育津貼支付天數
1、正常生育98天,難產增加15天,晚育增加60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增加15天。
2、女職工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津貼為15天;懷孕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津貼為20天;懷孕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津貼為30天;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的,津貼為42天。
二、生育醫療費用
(一)參保人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不伴有生育并發癥的,實行按定額結算,實際發生費用低于定額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的按定額結算,具體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1.懷孕2個月以內(含2個月)引流產的700元;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引流產的2100元;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引流產的2700元。
2.順產2700元,每增加一個胎兒增加500元;陰式手術產3100元,每增加一個胎兒增加500元;剖宮產5500元,疤痕子宮(有子宮手術史)增加700元;生育同時做絕育手術增加390元。
3.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350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宮內節育器(門診取環失敗、節育器嵌頓等)2000元;絕育手術費1200元;復通手術費1800元。
(二)參保人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用,伴有生育并發癥的,生育醫療費用實行按定額結算和按服務項目結算相結合的辦法。
三、生育補助金
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生育前六個月以上無工作單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且未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的,按照女職工生育醫療費(含產前檢查費、生育并發癥)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男職工的配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生育醫療待遇,按失業保險的相關規定執行。男職工配偶在居民醫療保險已報銷的,不再重復享受待遇。
注:生育保險的用藥范圍、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等,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和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