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社保繳費基數標準都會隨著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城鎮職工根據自己的工資標準確定社保繳費基數,而靈活就業人員則根據自己的收入選擇合適的社保繳費基數繳費。那么最新的聊城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聊城設備繳費基數比例是多少?本文為你介紹聊城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日前,聊城市人社局下發通知啟動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工作,度社保繳費月繳費基數的下限為3269元,上限為16346元。申報時間為7月15日至8月31日,9月1日起加收滯納金。
據悉,繳費職工個人以本人2018年月平均收入作為個人繳費基數申報,該申報數低于我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即3269元)或高于300%(即16346元)的,需調整申報數;參保單位新招用職工,用起薪當月的工資,按3269元及16346元保底封頂,據實申報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含失業人員)和無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在繳費申報時,可結合本人實際收入情況,在月繳費基數下限(3269元)至上限(16346)之間申報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方面,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1?4月份為26%(其中單位18%、個人8%),5月1日起為24%(其中單位16%、個人8%)。靈活就業人員(含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繳費比例為20%(其中單位12%、個人8%);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其中單位0.7%、個人0.3%);工傷保險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延長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繳費人數方面,參保單位應以2018年12月底參保人數作為申報繳費人數。1月1日至申報日的增減人員,按繳費窗口要求填報。
聊城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職工個人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計算依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參保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參保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如實申報。對瞞報、少報基數和參保人數,逾期不申報或不如實提供資料的,一經查實,按《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單位作出的承諾予以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