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社保繳費基數標準都會隨著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城鎮職工根據自己的工資標準確定社保繳費基數,而靈活就業人員則根據自己的收入選擇合適的社保繳費基數繳費。那么最新的成都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成都設備繳費基數比例是多少?本文為你介紹成都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一)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包括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應如實申報工資。5月1日起,分別按2018年度全口徑省平的300%和50%(202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5%)核定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5月1日起,城鎮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標準分別按2018年度全口徑省平的50%(202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5%)、60%、80%、100%、150%、200%、250%和300%核定(附件2)。社保經辦機構應通知城鎮個體參保人員可在12月31日前補足對應已繳費標準的差額(附件3)。
(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1月至5月期間已申報工資與規定的上下限標準有差額的,經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核定后,應及時繳納。已離職職工應當由原用人單位重新申報并由用人單位及職工足額繳納;其中已變更用人單位的職工,其差額分別由前后的用人單位以及職工足額繳納。
(四)5月1日起,城鎮個體參保人員符合《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川人社辦發〔2015〕158號)補繳中斷繳費年限情形的,以2018年度全口徑省平的60%、80%、100%為繳費基數,20%為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中斷繳費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五)社保經辦機構計發度符合領取條件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參保人員的喪葬補助費時,涉及到的社會平均工資,按2018年度在崗職工省平執行。國家、省有新規定時從其規定。
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一)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包括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應如實申報工資。5月1日起,分別按2018年度全口徑省平的300%和60%核定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5月1日起,城鎮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基數標準,以2018年度全口徑省平的80%核定;住院統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以2018年度全口徑省平的100%核定。
雖然目前來看,我們每月實際到手的工資變少,但從長遠來看,這也并非壞事:
第一、個人養老金賬戶的錢增多,意味著退休后能夠領取的養老金也相應增加。
第二、醫療個人賬戶中,金額也增加,加大報銷比例,減輕看病壓力。第三、個人交的越多,也就意味著公司單位交的越多,這樣社保的統籌賬戶金額也會增加,對未來我們領取養老金也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