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基本養老保險
參保企業應按照參保職工個人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資作為職工2018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職工工資收入總額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等。
個人月平均工資低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60%作為繳費基數,超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300%作為繳費基數,超過部分不計入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養老金計發基數。即2018年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最低繳費基數為2787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3935元。
失業保險
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最低繳費基數為2790元,無上限。
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按照佳木斯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15元/月)確定。繳費基數下限為佳木斯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15元/月),即4015元;繳費基數上限為佳木斯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15元/月)的300%,即12045元。
2018-佳木斯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20%,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個人繳2%;
補充大病:公司繳6.67元,個人繳10元。
(一)黑龍江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二)具有黑龍江省戶籍,曾在黑龍江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
(三)具有黑龍江省戶籍,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1、新增員工的《勞動合同》
2、參保人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停保人員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或其它有效證據
4、個人人事檔案,填寫《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
5、有關工資調整資料
6、相應填報新參保人員、系統內轉入增加人員、減少人員、基數變更等申報表一式二份
1.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2.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按屬地原則,在現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補繳手續。
3. 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此進行審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