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參保單位繳費基數從1月起,依據本單位上年度工作總額、參保人數和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進行確定,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由本單位上年度工作總額除以本單位上年度參保職工平均人數除以12個月,如單位上年度參保人數為500人,上年度本單位工作總額為2400萬元,則上年度該單位參保人員月人均繳費工資為2400萬元/500人/12月=4000元/月,如該單位1月參保人數為600人,則1月該單位繳費基數為4000元/月×600人=240萬元,以此類推。
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是用人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作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職工個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低于全區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全區每月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超過全區每月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全區月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如,本人工資為每月2000元,則其繳費基數為上年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823×60%=2894元,其最低繳費按2894元作為基數繳費,如某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5萬元,則其繳費基數最高確定為4823×300%=14469元/月,超出的部分不能作為繳費基數。
最新醫保繳費比例
根據最新內蒙古人社保規定,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標準應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消費水平、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等相適應。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6%的比例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2%的比例繳納。
最新醫保繳費基數
《條例》明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按統籌地區的繳費比例確定,繳費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
內蒙醫保繳費年限
目前,我區各統籌地區的最低繳費年限不統一,最長的為25年,最短為10年。內蒙醫保繳費年限調整為25年。
殘疾人醫保繳費補貼規定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
未按時繳納醫保處罰規定
用人單位未為其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保;逾期不參保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由地稅部門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地稅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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