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以下是上海補繳社保最新政策,僅供參考。
1、參保人員未滿60周歲時,可以補繳未繳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2、新農保、城居保政策實施時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應當逐年繳費,在年滿60周歲時可以一次性補足15年養老保險費,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上海市社保補繳申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上海市社保補繳補交流程:
1、已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直接向辦理機構提出補繳申報,選擇繳費標準;未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到辦理機構申請參保登記的同時進行補繳申報,選擇繳費標準。
2、辦理機構審核補繳申請,符合條件的,打印《業務申請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
3、審核未通過的,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交申請人。
上海市社保補繳辦理期限:
只辦理補繳申報的當場辦結;需同時辦理參保登記、補繳申報的,自服務中心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辦結。
其他事項:
1、補繳標準為十二擋: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
2、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個人須在扣繳日前(每月10日或20日)將繳費資金足額存入指定銀行個人實名制銀行卡中,由指定銀行進行扣款。
一次性補繳年限:
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為職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而應參保未參保的工作年限。
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和比例:
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當年沒有繳費基數和比例的按當年定額標準執行)計算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以廣州市為例,全市統一繳費基數不低于2139元、繳費比例為20%,即最低繳費為427.8元/月。
上海養老保險補繳續繳規定
(一)參保人員未滿60周歲,可以補繳中斷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二)本市新農保制度實施時,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農村戶籍參保人員,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城鎮戶籍參保人員,在不足年份繳足養老保險費的,年滿60周歲,也允許一次性補繳,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三)城鄉居民年滿60周歲,參加城鄉居保后繳費年限(含職保、原鎮保繳費年限)不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可以繼續按年繳費至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
(四)補繳標準由參保人員按辦理補繳費手續時當年的繳費標準自主選擇。
(五)補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繼續按年繳費期間享受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