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蕪湖社保繳費政策調整
自5月1日起,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超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按照原基數繳費的怎么改?
單位未按規定申報職工工資或申報錯誤、調整前職工按原省平下限3396.35元作為繳費基數的,本次統一暫按2711.24元調整,其中部分職工實際月平均工資在原省平下限3396.35元至現省平下限2711.24元之間的,可由參保單位在5月5日—25日期間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報職工工資,并將缺少的5月份繳費基數部分納入6月份繳費基數一并執行,逾期不再受理。
一、2019-2020年蕪湖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2.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3.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4.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5.醫療保險:公司繳6.5%,個人繳2%
6.住房公積金:公司繳5-12%,個人繳5-12%
二、2019-2020年蕪湖五險一金繳納基數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1.自8月至2020年6月,蕪湖市職工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5085.05元、下限為3017.01元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380元
三、2019-2020年蕪湖五險一金最低標準
1.養老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017.01×16%=482.72元; 個人:3017.01×8%=241.36元。
2.醫療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017.01×6.5%=196.11元; 個人:3017.01×2%=60.34元。
3.失業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017.01×0.5%=15.09元; 個人:3017.01×0.5%=15.09元。
4.生育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017.01×0.5%=15.09元; 個人:不用交。
5.工傷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根據行業確定;個人:不用交。
6.住房公積金最低繳費金額:單位:1380×5%=69元;個人:1380×5%=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