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省政府對實行臨床護理津貼和護齡滿30年退休人員按原基本工資100%計發退休費等有關問題做了規定。
為加強護理隊伍建設,促進醫療護理事業公正公平發展,提高護理服務能力和水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提高護士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實行臨床護理津貼和護齡滿30年退休人員按原基本工資100%計發退休費等有關問題做了規定。市里對享受范圍對象、常規輪值夜班的界定做了進一步的明確。
根據《通知》要求,實行臨床護理津貼的范圍為:衛生事業單位中,在急診科、病區、監護室、手術室、產房等部門,直接為病人提供一線臨床護理服務且符合常規輪值夜班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急救機構中,隨車出診、直接為患者提供護理服務且符合常規輪值夜班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
津貼標準則根據從事一線臨床護理工作的年限執行,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200元,6到10年每人每月230元,11到15年每人每月260元,16到20年每人每月300元,21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并且還對從事護理工作滿30年的護士,退休后按原基本工資的100%計發退休費,對增加額不足50元的按50元標準增加。執行時間為10月1日(其中10月1日以后退休的,從計發退休費的當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