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1、在參保的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相關的欠費記錄
3、經有關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
辦理材料
轉出到省內企業或外省企業材料:
(1)《打印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表46,以下簡稱《憑證申請表》)一式兩份;
(2)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解除勞動合同書》或《勞動合同登記手冊》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出)明細表》兩份及Excel文件;
(5)經職工簽字確認的《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核對表》;
(6)對男性年滿50周歲或女性年滿40周歲的轉出到外省人員,還需提供所在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的手續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交職工本人)
省內企業或省外企業轉入材料:
(1)參保職工在原參保地開具的的《繳費憑證》;
如在離開原參保地時未開具《繳費憑證》或《繳費憑證》遺失的,省社保局或代辦機構負責聯系異地補辦事宜,并為其提供聯系方式。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以下簡稱《接續申請表》一式兩聯;
(3)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相關頁),如《勞動合同書》,或《勞動合同登記手冊》的有關部分,或任命書等其他任職文件;
(5)《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出)明細表》兩份及Excel文件;
(6)《新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
(7)對男性年滿50周歲或女性年滿40周歲的外省轉入人員,還需提供所在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的手續。
錦州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終止繳費離開就業地時,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開具全國統一的《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在新的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申請,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提出申請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4)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各項手續。包括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傳送給參保人員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按規定劃轉基金等,
(5)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