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秋季統一高考)
一、院校全稱
上海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二、就讀校址
嘉定校區(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區外岡岡峰公路68號
青浦校區:上海市青浦區華新新鳳北路565號
2020級餐飲管理、酒店管理、商務英語、商務日語、空中乘務專業在青浦校區就讀,其余專業在嘉定校區就讀。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院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辦公室是我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院紀委是我院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我院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院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院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商務日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日語,其余專業教學語種為英語。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院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院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十、錄取規則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優先錄取的規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進行排序,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 省級招辦按我院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院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如遇同分,學院將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按照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文件要求執行。
2. 無專業級差分,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3. 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2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時,可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總分排序,根據總分優先,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遇同分則按各省市同分規則擇優錄取。
五、內蒙古專業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六、在江蘇招生無等級要求。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專業名稱
收費標準
(元/學年)
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寶玉石鑒定與加工、電子商務、國際商務(跨境貿易)、會計(助理會計師、涉外會計)、會展策劃與管理、新能源汽車運用與維修 (高本貫通試點班)
13000
酒店管理
藝術類:首飾設計與工藝
15000
工業機器人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移動互聯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商務日語、商務英語、學前教育、空中乘務、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智能網聯汽車)
藝術類:室內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
18000
藝術類: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19000
餐飲管理
20000
機電一體化技術(中英合作)
24000
(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高校自主確定
住宿費標準
嘉定校區:2200元/年,青浦校區:2400元/年
(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高校自主確定
十二、資助政策
我院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院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院還設立品學兼優綜合獎學金、港澳知名人士及愛國僑胞唐翔千先生設立的獎、助學金。我院承諾:確保被本院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三、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院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院紀委監督。
舉報電話:606759581120
十四、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院官網:http://www.sicp.edu.cn
招生處(辦)官網:http://zhaosheng.sicp.edu.cn/
咨詢電話:59587531、606759581024
十五、其他須知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2 11:0:49上海工程技術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2 11:0:45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本科招生
時間:2024-07-12 09:0:39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本科招生
時間:2024-07-12 0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