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學院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上海海關學院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第二十一條學院執行上海市教委、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學費5000元/學年(不包括教材費等),住宿費1200元/學年。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上海海關學院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海關總署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校名、校址
第二條學校全稱:上海海關學院(國標代碼10274)
第三條學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華夏西路5677號(郵政編碼201204)
第三章辦學性質、辦學層次
第四條上海海關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全日制本科生(學制四年)的招生資格。
第五條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第四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的招生政策、規定;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招生方案;全面負責本校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重大問題。
第七條學校設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其主要職責是全程參與、全面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嚴把陽光公示關、錄取審核關,確保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和公正;受理招生錄取方面的投訴。
第八條學校設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貫徹執行本校招生工作規定、章程和招生方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工作;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第五章招生專業
第九條學校本科招生專業:海關管理、物流管理、審計學、國際商務、稅收學、法學、英語。
第十條學生畢業后面向社會自主擇業。海關管理專業的學生畢業后如報考公務員招考職位,必須嚴格遵循報考當年的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政策和規定。
第六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文理兼收,本科招生計劃數648人。其中非定向招生計劃588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海關管理專業定向招生計劃10人(含漢語言7人,民考漢3人),西藏藏族自治區海關管理專業定向招生計劃2人(藏族),內蒙古自治區海關管理專業定向招生計劃7人,黑龍江省海關管理專業定向招生計劃6人,吉林省海關管理專業定向招生計劃5人,遼寧省海關管理專業定向招生計劃10人,云南省海關管理專業定向招生計劃10人,廣西壯族自治區海關管理專業定向招生計劃10人。
第十二條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以各省級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章報考條件
第十三條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收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第十四條學校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以英語教學為主,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五條考生的身體條件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報考海關管理專業的考生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體型勻稱;
(二)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0.6(標準對數視力4.8),無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
(三)五官端正,面部無疤痕等明顯特征和缺陷,無各種殘疾;
(四)無各類急慢性傳染病。
第十六條報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藏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云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關管理專業定向計劃考生條件見當地省級招辦公布的報考條件。
第八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本科各專業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八條根據教育部和海關總署的有關規定,海關管理專業錄取的女生比例不超過30%。
第十九條學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在省級招辦投檔考生范圍內,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錄取。
(一)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或未填報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二)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第二十條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錄取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
(一)文科考生先看語文成績,若語文同分,則看英語成績,若英語同分,再看數學成績,若再同分,則看文科選考科目。
(二)理科考生先看數學成績,若數學同分,則看英語成績,若英語同分,再看語文成績,若再同分,則看理科選考科目。
(三)上海、浙江考生,先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若同分再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若同分再比較外語成績高低,若同分再比較選考科目中單科成績高低,若同分再比較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高低,若同分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按各自順序分別錄取;志愿順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第九章學歷(學位)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本科畢業生在規定的學制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頒發上海海關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執行上海市教委、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學費5000元/學年(不包括教材費等),住宿費1200元/學年。
第十一章新生入學及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依據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即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承諾,絕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取得學籍后,根據學習成績和家庭經濟情況可享受獎學金、勤工助學、特困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等優惠政策。
第十二章監督措施
第二十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監察小組、招生辦公室根據招生章程,各司其職。
第二十六條學校進一步完善“陽光高考”信息管理與服務,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校的社會信譽。
第二十七條全體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認真負責,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凡違反錄取原則和紀律的,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并立即糾正。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并保護舉報者。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接待考生投訴、信(電)訪。
(一)學校接待地點:學校南大門招生信訪接待室
(二)紀檢監督電話:(021)28991033
第十三章咨詢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一)咨詢熱線:(021)28991053、28991054
(二)電子郵箱:zsb_zx@126.com
(三)學校網址:http://shanghai_edu.customs.gov.cn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上海海關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制定、修改和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上海海關學院錄取通知書,開學時間,入學考試指南軍訓宿舍條件轉專業政策
院系設置
截至2016年11月,學院設有海關管理系、經濟與工商管理系、法律系、外語系、基礎部等5個教學系(部),開設7個本科專業。
系部 | 專業 |
---|---|
海關管理系 | 海關管理、物流管理 |
經濟與工商管理系 | 稅收學、審計學、國際商務 |
法律系 | 法學 |
外語系 | 英語 |
基礎部(思政部) | - |
特色專業
稅務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2 11:0:49上海工程技術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2 11:0:45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本科招生
時間:2024-07-12 09:0:39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本科招生
時間:2024-07-12 0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