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長安大學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長安大學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長安大學章程》,結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長安大學。院校國標代碼:10710。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教育部直屬、全日制公辦本科,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和“111計劃”成員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長安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理工文史、中外合作辦學、自主招生、國家專項、高校專項、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僑招生等。
長安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長安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集體審議和決策。
第六條 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同時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長安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指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原則,在各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長安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認可計入投檔成績的加分)閱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情況按照與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協商方案為準。
2.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3.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原則”投檔錄取。超過1:1范圍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4.在投檔成績(含同分位次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份,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浙江上海只錄取選考科目與專業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要求須達到BB。
5.我校普通類招生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7.我校自主招生、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保送生等小類別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單獨發布招生簡章或實施辦法。藝術類專業不組織校考,以各省藝術類統考專業課成績為準;使用編導類統考成績的戲劇與影視學類(分流專業含廣播電視編導和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需達到生源地普通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的90%。體育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照各省(區、市)投檔成績錄取,同分時依次按照體育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
8.報考建筑類(含建筑學、城鄉規劃)的考生,應具備相應的美術基礎。報考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則執行,對口試不另行要求。
9.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英語、日語、工科試驗班、國際工程班專業和藝術類、少數民族預科類別,其招生專業本科教學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授課。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專業志愿。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 學校實施大類招生,按照專業類錄取的學生入學后按照專業分流辦法進行專業分流,大類招生方案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按年度進行信息公開。如學校對大類招生與專業分流進行改革和調整,以入學后相關分流和管理辦法為準。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陜西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如果上級部門或陜西省物價局調整當年本科生學費收費標準,我校將按照新標準執行。中外合作辦學為高收費專業,執行核定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我校招生咨詢電話:029-82334104、82334813,傳真: 029-82334099,監督電話:029-82334108。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b.chd.edu.cn,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zsb82334099。
第十五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相關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長安大學興華學院排名2019 陜西排名第10全國排名第175
長安大學興華學院招生計劃錄取人數及招生專業目錄(文科 理科)
長安大學興華學院重點專業排名及優勢王牌專業分數線(文科 理科)
長安大學興華學院各省各專業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統計(文科 理科)
院系設置
根據2014年11月官網顯示,學校設有22個教學院(系),78個本科專業
院系設置
二級學院 | 專業 | 科類 |
---|---|---|
公路學院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理工類 |
理工類 | ||
理工類 | ||
交通工程 | 理工類 | |
交通工程(城市軌道交通) | 理工類 | |
工程管理(公路工程管理) | 理工類 | |
汽車學院 | 車輛工程 | 理工類 |
交通運輸(汽車運用工程) | 理工類 | |
交通運輸(交通安全工程) | 理工類 | |
市場營銷 | 理工類 | |
熱能與動力工程 | 理工類 | |
汽車服務工程 | 理工類 | |
物流工程 | 理工類 | |
工程機械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理工類 |
機械電子工程 | 理工類 | |
交通建設與裝備 | 理工類 | |
工業設計 | 理工類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交通運輸(交通運輸管理) | 理工類 |
工商管理 | 理工類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理工類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理工類 | |
電子商務 | 理工類 | |
物流管理 | 理工類 | |
會計學 | 文史類 | |
理工類 | ||
經濟統計學 | 理工類 | |
財務管理 | 理工類 | |
電子與控制工程學院 | 自動化(交通信息與控制) | 理工類 |
自動化 | 理工類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類 |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理工類 | |
建筑設施智能技術 | 理工類 | |
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工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交通信息工程) | 理工類 |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類 | |
通信工程 | 理工類 | |
軟件工程 | 理工類 | |
網絡工程 | 理工類 | |
地質工程與測繪工程學院 | 地質工程(工程地質) | 理工類 |
地質工程(巖土工程) | 理工類 | |
勘查技術與工程 | 理工類 | |
地球物理學 | 理工類 | |
地理信息系統 | 理工類 | |
測繪工程 | 理工類 | |
遙感科學與技術 | 理工類 | |
安全工程 | 理工類 | |
地球科學與國土資源學院 | 地質學 | 理工類 |
資源勘查工程(固體礦產) | 理工類 | |
資源勘查工程(油氣) | 理工類 |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理工類 | |
土地資源管理 | 理工類 | |
礦物加工工程 | 理工類 | |
地理信息系統 | 理工類 | |
旅游管理 | 文史類 | |
建筑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理工類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管理) | 理工類 | |
工程造價 | 理工類 |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工程 | 理工類 |
給水排水工程 | 理工類 |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理工類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理工類 | |
生物工程 | 理工類 |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理工類 | |
環境科學 | 理工類 | |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理工類 | |
建筑學院 | 建筑學(五年制) | 理工類 |
城市規劃(五年制) | 理工類 | |
藝術設計 | 藝術類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道路工程材料) | 理工類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工類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理工類 | |
政治與行政學院 | 行政管理 | 文史類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類 | |
法學 | 文史類 | |
公共事業管理 | 文史類 | |
文學藝術與傳播學院 | 廣告學 | 文史類 |
新聞學 | 文史類 | |
漢語言文學 | 文史類 | |
戲劇影視文學 | 文史類 | |
廣播電視編導 | 藝術類 | |
理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工類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工類 | |
工程力學 | 理工類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文史類 |
日語 | 文史類 | |
體育部 | 社會體育 | 體育類 |
特色專業
車輛工程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道路與鐵道工程
地球化學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
地質工程
第四紀地質學
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構造地質學
古生物學與地質學
環境工程
機械電子工程
機械設計及理論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
交通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運輸
交通運輸工程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結構工程
礦產普查與勘探
礦床學
橋梁與隧道工程
市政工程
水文學及水資源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通風及空調工程
土木工程
巖石學
巖土工程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資源勘查工程
自動化
西安石油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30西安石油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19陜西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07西安財經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