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西安航空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為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使學生有更多的自主選擇和發展機會,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及《西安航空學院學籍管理規定》(西航院字﹝2017﹞62號),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基本原則
(一)促進學生發展原則。堅持尊重學生興趣,發揮學生專長,引導激勵學生自主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促進學風建設,培養高素質的應用型人才。
(二)遵循教育公平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學生個性發展,服務對接社會人才需求,促進教育公平發展。
(三)優化教學資源原則。堅持發揮學校教學資源的整體效益,更好的促進教學資源利用率,合理配置、優化各類教學資源。
(四)堅持擇優選擇原則。堅持在學生自愿的基礎上,按照學生綜合成績,擇優選擇調轉。
第二條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
(一)獲得省級競賽一等獎及以上獎勵者;
(二)因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二級甲等及以上或學校指定醫療機構診斷,確定不能在原專業學習者;
(三)學生入校學習后,所修讀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必修課程考核成績均在65分以上,并無不及格課程且平均學分績點位列全校同年級同層次前5%者,可申請跨二級學院轉專業;位列前15%者,可申請所在二級學院內轉專業;
(四)留級、復學或退伍后,原專業停辦,無法在原專業繼續學習者,可申請轉入相近專業學習;入伍期間榮獲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者,按照有關政策可申請轉專業;
(五)因原專業學習確有困難,無法繼續在原專業學習者;
(六)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調整學生所學專業者;
(七)確有專業特長,經考核認定合格,主管教學副校長批準者。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轉專業
(一)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者(含定向生及對口單招、專升本、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士官生等);
(二)高考招生時不同批次和類別者(藝術類專業學生不能轉入理工類專業,文史類專業不能轉入僅招收理工類的專業);
(三)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四)本科三年級、專科二年級及以上者;
(五)正在休學、保留學籍者;
(六)受過任何違紀處分者;
(七)已達到退學條件,按規定應予退學者;
(八)已有一次轉學或轉專業經歷者。
第四條轉專業工作流程
轉專業工作一般在每學年春季學期進行,流程如下:
(一)每年三月份,教務處制定學校轉專業總體工作安排;
(二)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轉專業申請表,并附學生證、在校期間成績單及其他證明材料等,經所在二級學院審核、簽署意見后統一交至教務處;
(三)教務處對申請學生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按照轉專業要求,初步擬定轉專業學生名單,經主管校長同意后,報學校審批;
(四)學校審批通過后,由教務處發給學生轉專業通知書,并將相關材料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條學籍管理
(一)一年級轉專業者,根據轉入、轉出專業實際情況,可轉入同年級學習;本科二年級轉專業者,原則上須轉入低年級學習。
(二)學生轉專業后,應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修讀課程,畢業時應達到轉入專業畢業所需最低的學分要求,按照轉入專業的學位要求授予學士學位。
(三)轉專業的學生原專業已修讀的課程及學分,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予以認可;不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由學生按照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自行修讀相關的課程。自行修讀按照學校重修管理辦法執行。學生轉專業前所修課程及成績如實記載在成績單中。
(四)學校批準轉專業的學生,須于秋季學期開學時持轉專業通知書到轉入專業所在二級學院辦理注冊報到手續;相關二級學院應做好學生檔案材料的轉出或轉入工作;教務處按照教育部學生學籍學年電子注冊要求進行相關學籍處理。
(五)被批準轉專業并已辦理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回原專業。
(六)獲準轉專業學生應按轉入專業和年級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六條其他
(一)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獲批轉專業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轉專業資格,退回原專業學習,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二)本辦法若與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 | 設置 年份 |
1 | 飛行器動力工程 | 航空航天類 | 082004 | 工學 | 2012 |
2 | 飛行器制造工程 | 航空航天類 | 082003 | 工學 | 2012 |
3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儀器類 | 080301 | 工學 | 2012 |
4 | 交通運輸 | 交通運輸類 | 081801 | 工學 | 2012 |
5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氣類 | 080601 | 工學 | 2013 |
6 | 自動化 | 自動化類 | 080801 | 工學 | 2013 |
7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類 | 080901 | 工學 | 2013 |
8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土木類 | 081002 | 工學 | 2013 |
9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機械類 | 080203 | 工學 | 2013 |
10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類 | 080202 | 工學 | 2013 |
11 | 機械電子工程(含中德合作辦學) | 機械類 | 080204 | 工學 | 2014 |
12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材料類 | 080401 | 工學 | 2014 |
13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能源動力類 | 080501 | 工學 | 2014 |
14 | 汽車服務工程 | 機械類 | 080208 | 工學 | 2014 |
15 | 軟件工程 | 計算機類 | 080902 | 工學 | 2015 |
16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信息類 | 080701 | 工學 | 2015 |
17 | 財務管理 | 工商管理類 | 120204 | 管理學 | 2015 |
18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數學類 | 070102 | 理學 | 2015 |
19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 航空航天類 | 082002 | 工學 | 2016 |
20 | 車輛工程 | 機械類 | 080207 | 工學 | 2016 |
21 | 物聯網工程 | 計算機類 | 080905 | 工學 | 2016 |
22 |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120103 | 管理學 | 2016 |
23 | 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 | 120601 | 管理學 | 2016 |
24 | 機器人工程 | 自動化類 | 080803T | 工學 | 2017 |
25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土木類 | 081003 | 工學 | 2017 |
26 | 商務英語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050262 | 文學 | 2017 |
27 | 通信工程 | 電子信息類 | 080703 | 工學 | 2017 |
28 | 復合材料與工程 | 材料類 | 080408 | 工學 | 2017 |
29 | 飛行技術 | 交通運輸類 | 081805K | 工學 | 2018 |
30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電子信息類 | 080705 | 理學 | 2018 |
西安石油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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