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濟寧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度濟寧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濟寧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及代碼:濟寧學院,10454。
第五條學校地址及郵政編碼: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273155。
第六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學校沿革及批準時間:學校前身為濟寧師范專科學校。2007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準設立濟寧學院。
第九條學校概況:濟寧學院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一所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設學于風景秀美、人文薈萃的歷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發源地、孔子故里——山東省曲阜市。
學校占地115.60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56.91萬平方米;圖書館紙質藏書184.33萬冊,中文期刊1211種;電子圖書99萬余冊,電子期刊332萬冊,優秀博碩士論文871萬篇,電子資源數據庫46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34億元。現有20個教學單位,50個本科專業、23個專科專業。現有教職工1200人,其中,獲得博士學位116人、獲得碩士學位511人,正高級職稱81人、副高級職稱269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者5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人,山東省教學名師5人。現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189人。
學校建有省級特色專業8個、省卓越人才培養計劃試點專業2個、省應用型人才培養專業發展支持項目專業2個,省級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群)3個。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省高等學校優勢學科人才團隊1個。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省級精品課程24門。2014年以來,獲省級教學改革研究立項項目10項,獲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立項項目34項,獲省高等教育教學優秀成果獎9項。
學校建有山東省高校重點實驗室1個,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個,省高校青年創新團隊發展計劃2項,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省科普教育基地3個。2016-,獲國家級科研項目12項、省部級科研項目90項;獲省部級獎勵2項;發表論文8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450余篇,SCI、SSCI、CSSCI、EI收錄364篇;獲授權專利356件,其中PCT 國際專利1件、中國發明專利53件。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重視學生綜合素質培養,設立學生社團95個,積極開展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培育校園文化品牌,拓展素質教育的空間。近三年我校學生在50余項學科專業及科技文化競賽中獲得省級以上獎勵518項,其中國際級三等獎1項,國家級一等獎31項,二等獎12項,三等獎19項,省級一等獎107項,二等獎134項,三等獎214項。
學校重視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與美國密蘇里大學、英國卡迪夫城市大學、法國蓬圖瓦茲大學、韓國平澤大學等國外39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
學校秉承“博學篤志、擇善敦行”的校訓,以“至誠至樸、求是求新”的校風、“誨人不倦、敦品勵學”的教風和“學而不厭、切問近思”的學風,傳播文明,探求新知,培育英才,先后為國家培養了10萬余名優秀人才,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規章,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濟寧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地點:濟寧學院行政辦公樓A301。監督電話:0537-3196022。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招生條件
第十三條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商務英語、英語教育專業外語語種限定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俄語。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九條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份規定的位次原則進行錄取。
學校執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對山東、上海、天津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或大類)設定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志愿。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山東、上海、天津,普通類專業依據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進行錄取。
對于其他省份:普文、普理類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規則錄取,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相關科目成績并參考體檢情況,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
(二)山東省公費師范生錄取原則
公費師范生在提前批次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三)春季高考錄取原則
春季高考進檔考生按照專業類別,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四)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音樂學(師范類)專業使用音樂類聯考(濟南大學平臺)專業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舞蹈學(師范類)專業使用舞蹈類聯考(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專業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音樂教育(師范類)(專科)專業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報考我校音樂教育專業考生要取得本科院校音樂學專業合格證。
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美術學(師范類)、數字媒體藝術、美術教育(師范類)和環境藝術設計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綜合分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
(五)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運動康復、體育教育(師范類)(本科)和體育教育(師范類)(專科)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綜合分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
(六)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七)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八)考生報考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我校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在確定錄取資格時,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同時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致電學校招生辦公室咨詢。各專業招生計劃在實際錄取時經主管部門批準將根據報考等情況進行調整,具體錄取結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每一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后,錄取結果及時通過濟寧學院網站(http://zs.jnxy.edu.cn/)公布。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537—3196696、3196209。
學校按錄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與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收費標準: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按照魯價費函〔2017〕50號文件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600-1300元。按照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資助政策:學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面落實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制定了完善的規章制度,建立了規范化的“獎、助、貸、補、免”資助體系。
設立“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生源地助學貸款、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勤工助學等方式進行獎勵和資助,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長效服務機制。
第二十四條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第二十六條修業年限:普通本科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4年,普通專科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學校實行彈性修業年限。
第二十七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畢業條件并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由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濟寧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對以濟寧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濟寧學院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7-3196696 3196209
傳真:0537-3196209
學校地址: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 郵編:273155
學校網址:http://www.jnxy.edu.cn
招生網址:http://zs.jnxy.edu.cn
注: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
曲阜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51曲阜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9青島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0:0:30濟南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