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錄取工作將從8月7日開始。
1.第一次集中填報時間為7月23日下午16:00至7月27日18:00截止。填報批次為藝術和體育專業本科批次、提前批錄取院校本科、提前錄取第一批高職(專科)和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志愿。
2.第二次集中填報時間為8月2日8:00至8月3日18:00截止。填報批次為提前錄取第二批院校高職(專科) (含藝術和體育專業、定向培養士官) 志愿。
3.第三次集中填報時間為9月1日8:00至9月4日18:00截止。填報高職(專科)志愿。
4.征集志愿在各批次錄取結束后填報。
22.志愿根據錄取批次進行設置,錄取分六個批次:(1)提前批本科:藝術、體育、外語、航海、軍事、公安、招飛、公費師范類本科專業,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專業,部分港澳地區高校及其他須在提前批招生院校本科專業;特殊類型招生(含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專項計劃(含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高校專項計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本科。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分為A、B、C三段進行,A段包括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屬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段包括區內;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并申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區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2)提前高職專科一批(高職專科公安類專業)。(3)第一批本科(含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4)第二批本科(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5)提前高職專科二批(含定向培養士官、藝術、體育專業)。(6)高職專科批次。
23.志愿設置本科藝術類B段,體育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特殊類型招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高職專科二批(僅體育)、高職專科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數民族預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要求進行設置;體育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各批次中的少數民族預科班設置A、B、C三個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設置A、B、C、D四個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設置A、B、C、D、E、F、G、H八個并列的院校志愿,高職專科批設置A、B、C、D;四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均設置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志愿;本科藝術類B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專業大類投檔,每個專業大類分別設6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調劑志愿;“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設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報同樣采用“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本科中除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特殊類型招生,其他本科專業采用“順序志愿”模式。設置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1個院校調劑志愿。提前高職專科(不含體育)采用“順序志愿”模式。設置1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1個院校調劑志愿。本科藝術類A段、本科藝術類C段和高職專科藝術類均采用“順序志愿”模式,本科藝術類A段和高職專科藝術類設置1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調劑志愿,本科藝術類C段設置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調劑志愿。
24.調劑志愿專業服從志愿是指所填報的某院校專業未被錄取時,愿否調劑到該院校的其他專業。院校服從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報院校未被錄取時,愿否調劑;到同批次錄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調劑志愿投檔后,由院校安排專業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專業志愿無效。
25.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填報相應批次的“平行志愿”。達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同批次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上的未錄取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高職專科院校填報志愿資格線以上的未錄取的考生,方可填報相應錄取批次的“征集志愿”。符合《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考生報考條件的通知》(寧招委〔2016〕19號),簡稱(《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中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報考資格規定,并達到國家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志愿;符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中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報考資格規定,并符合有關高校相關錄取要求的考生,可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符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中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報考資格規定,并達到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以填報地方專項計劃志愿。不符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中規定實施區域和報考資格的考生,填報的各類專項計劃志愿無效。加大對專項計劃貧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傾斜,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考生應積極填報民族院校志愿。達到本科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二批本科為填報志愿資格線)下80分以上的少數民族考生,方可填報相應錄取批次少數民族預科班志愿。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只限總政審查備案的考生報考。達到本科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二批本科為填報志愿資格線)下80分以上,經中央軍委有關部門審查備案的考生方可報考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志愿。取得寧夏2020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一考試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志愿;參加寧夏2020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一考試報名并取得高校單獨組織的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志愿。
26.志愿填報實行公布分數后,通過網上分時填報。7月23日至27日:填報本科(含本科預科、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自主選拔、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志愿、藝術類本科專業志愿、體育類本科專業志愿,提前高職專科一批志愿。8月2日至3日:填報提前錄取高職專科二批志愿(含定向培養士官、藝術、體育專業)。9月1日至4日:填報高職專科志愿。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報時間在各批次錄取期間另行向社會公布。
27.考生填報志愿必須根據寧夏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網上志愿填報辦法由考生本人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填報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對自愿放棄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報志愿、征集志愿結束后,錄取過程中和結束后申請自愿放棄志愿錄取的考生,視為放棄本次集中填報志愿和征集志愿錄取機會,即凡二批本科及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高職專科一批次)申請自愿放棄志愿錄取的考生,視為放棄本年度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錄取,但允許其參加高職專科批次(不含提前錄取專科直招士官類)的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凡高職專科批次(含提前批次)自愿放棄志愿錄取的考生,視為放棄本年度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錄取。填報公費師范教育專業志愿的考生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填報定向志愿的考生須在填報志愿前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填報國家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項目專業志愿的考生須在填報志愿后錄取前與招生院校簽訂《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填報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招生計劃的志愿時,除按要求填報外,還需寫出書面申請并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須親筆簽名),于7月30日前交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
28.填報軍事院校(含定向培養士官)志愿的考生,只限于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未婚,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至2020年8月31日);填報公安類非現役院校或專業志愿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8年9月1日后出生);填報公安類現役院校或專業志愿的考生,只限于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未婚,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29.報考類別對填報志愿的限定:(1)文史類考生不得兼報理工類專業;理工類考生不得兼報文史類專業。(2)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并填報藝術類本科專業志愿的考生,不得填報提前批本科錄取院校的非藝術類專業志愿。(3)體育術科測試合格并且填報提前批錄取院校體育類本科專業志愿的考生,不得填報提前批錄取本科院校的非體育類專業志愿。
錄取
30.高校錄取工作在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31.高校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具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綜合素質評價、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院校控制分數線或資格線并符合院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寧夏教育考試院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32.高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33.錄取工作于8月上旬開始,按6個批次分階段進行。即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職專科一批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職專科二批院校(含定向培養士官、藝術、體育)、高職專科院校。
34.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部屬及其他地方所屬在寧招生院校,提前批、一批、二批本科院校投檔比例原則上按不超過1:1.05的比例確定,高職專科院校投檔比例原則上按不超過1:1.1的比例確定;區內院校根據考生志愿填報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寧夏教育考試院向各有關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統計,高校可根據生源分布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同一批次內所有高校在規定時間內確定調整計劃數和調檔要求后,由寧夏教育考試院實施投檔。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院校投檔比例原則上按不超過1:1.2的比例確定。
35.“平行志愿”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先對考生進行排位,再依排位逐個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順序進行檢索投檔。考生排位的辦法為:將同一科類考生按高考總分(統考成績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總分(統考成績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相同時則再按單科順序及成績排序。單科順序的排序原則:文史類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
36.“平行志愿”實行一次性投檔,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檔錄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原則進行。
37.各個批次中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均在相應批次錄取結束后,下一批次投檔前錄取。高校錄取本科預科的分數不低于該校在本科相應批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高校錄取民族班的分數不低于該校本科相應批次提檔分數線以下40分。各個批次中的定向就業招生錄取與非定向就業招生同時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國家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專業投檔錄取安排在提前錄取一批本科進行,在該批次錄取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計劃,可在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區內公費師范生招生錄取工作按照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專項計劃投檔錄取安排在提前錄取二批本科院校(或專業)錄取結束后,一批本科錄取投檔前進行;地方專項計劃投檔錄取安排在一批本科錄取結束后,一批預科錄取投檔前進行。各個批次中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高校自主選拔錄取等特殊類型招生均在各個批次投檔前錄取。
38.提前批次的體育類院校或專業錄取時,按略多于招生計劃數的原則,單獨劃定文化課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39.定向培養士官、高職專科公安類專業安排在提前錄取高職專科批次。
40.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1)本科藝術類A段: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將高考總分分別達到我區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不含戲劇與影視學類)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院校,由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2)本科藝術類B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高考總分分別達到我區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分專業大類,按綜合分成績排序,綜合分成績按全國統一高考總分占30%、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按總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計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藝術文、藝術理,按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美術與設計學類等三個專業大類分別投檔,投檔比例為1:1。考生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排序,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總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排序。由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3)本科藝術類C段、高職專科院校藝術專業: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將高考總分分別達到我區藝術各類文化課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資格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不含戲劇與影視學類)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院校,由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4)報考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將高考總分達到我區此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院校,由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5)對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確執行各省相關規定的區外院校,在我區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為按照綜合分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成績按高考總分占30%、藝術專業成績(按總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計算。
41.殘疾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執行。
42.錄取新生名冊必須經寧夏教育考試院核準,并加蓋錄取專用章后生效。高校根據錄取新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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