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獲三等獎或個人比賽獲前六名以上者;
2.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科技類競賽,獲國家級個人三等獎、省級個人二等獎、市級個人一等獎以上者,獲鹽城市科技創(chuàng)新獎或個人小發(fā)明獲得國家專利者;
3.初中階段教育行政部門未組織或未參與組織比賽(展演)的項目,而招生學校根據舉辦高水平運動隊或藝術、科技社團的實際需求,確需招收此類項目的高水平學生,可由招生學校具書面報告,提出舉辦項目的理由與條件,經縣、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方可安排招生計劃。
符合條件的考生根據中考報名區(qū)域招生學校的招生項目與人數,選擇報考相關普通高中。考生只可報考所在區(qū)域一所學校一個高水平招生項目,多報無效。考生報名時,需攜帶相關比賽成績證明、運動員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招生學校審驗后交還學生或家長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含報名表上的1張),到擬報考學校審驗。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專業(yè)加試通知書。報名具體辦法和要求,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門確定。
四、專業(yè)加試與錄取辦法
體育、藝術招生項目的專業(yè)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項目和要求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業(yè)成績、身體素質、形象素養(yǎng)等。科技類招生項目根據培養(yǎng)目標和科技特色項目所需要的相關知識和能力命題,確定評分標準。專業(yè)加試實行百分制,各招生項目滿分均為100分。
各招生學校的專業(yè)加試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于4月30日前完成。各縣(市、區(qū))的專業(yè)加試辦法與組織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實施。
各招生學校專業(yè)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經公示(1周)后,報送市教育局中教處、體衛(wèi)藝處審核(上報合格名單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倍)。審核合格的考生名單及成績在市教育局網站集中公示后,由市招生考試中心匯總備錄。報考四星級高中的體藝類考生,必須專業(yè)加試成績合格且中考成績達到中考總分70%(532分)以上,科技類考生必須專業(yè)加試成績合格且中考成績達到中考總分80%(608分)以上,普通高中錄取時按專業(yè)加試成績和中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