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沈陽建筑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轉專業原則
為確保各專業的良性發展和教學秩序的穩定,學校對轉專業的年級和學生人數實行宏觀控制,只允許一年級結束時轉一次專業,各專業轉專業學生的數量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同年級學生數的3-6%以內。學生轉專業一般按照下述原則進行:
1.轉專業的所有工作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所有相關的管理人員、教師、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與程序;
2.學生本人自愿申請要求轉專業;
3.按高考招生錄取科類和批次轉專業;
4.上年度沒有招生的專業不得接收學生轉入;
5.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
6.一個專業轉到另一個專業學生數不能超過轉出專業自然班級數。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有補考者;
2.第2學期期末辦理緩考者;
3.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者;
4.專科升入本科者;
5.休學者;
6.從外校轉入我校的學生;
7.屬于委托培養、定向培養、高水平運動員、保送生等特類招生學生。
轉專業程序
1.每年秋季學期末或春季學期開學初,各學院將本院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的學生人數及相關要求報教務處,上報材料必須經院長審核簽字。經教務處審核后公布各學院各專業可以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等具體情況。
說明:a.在計算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人數時,班型人數(含秋季學期開學初擬復學同學)以不超過38人(建筑與規劃學院、設計藝術學院各專業班型人數不超過24人)為標準。b.班型人數含因休學、參軍入伍等情況擬復學人數。
2.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可在春季學期第18周前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過期不予受理),并填寫《沈陽建筑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學生所在學院對申請人資格與條件進行審核,經所在學院院長審批后,將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名單及申請表報教務處。
3.教務處審核后將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接收學院。
4.接收學院根據本學院各專業在招生時公布的要求及錄取條件,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全面審查,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見,并于春季學期第20周將材料報教務處。部分專業需要組織該專業進行當年招生簡章上明確的專業素質考核的,于秋季學期開學前補考期間進行,相關材料于秋季學期開學第一天報教務處。
5.春季學期期末學生成績確定后,由各學院公布院內各專業符合轉出條件的學生名單,同時公示學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前15%的學生如放棄轉專業的資格,后面的學生不可以遞補。
6.教務處根據各學院轉專業學生考核情況、各專業可接收的人數、申請轉專業志愿和學生所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排名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合格名單在校園網上予以公示。
7.經公示無異議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向校長辦公會匯報后制發文件。
8.經學校同意轉專業的學生,由教務處通知學生所在學院和接收學院,憑學校文件辦理相關手續。
類別 | 專業名稱 |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
材料類(本) | 材料化學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功能材料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測繪類(本) | 測繪工程 |
交通運輸類(本) | 交通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
建筑類(本) | 建筑學 城鄉規劃 風景園林 |
安全科學與工程類(本) | 安全工程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工程管理 工程造價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工商管理類(本) | 會計學 |
公共管理類(本) | 土地資源管理 城市管理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本) | 物流工程 |
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 動畫 |
設計學類(本) | 環境設計 產品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
其他(本) | 給水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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