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長城學院教務網入口:http://www.cuggw.com/html/news_1918.html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精神,結合學院“1+N”人才培養模式,堅持學歷與技能并重,服務與監管并舉的制度,努力培養既具有必要的理論知識,又掌握職業操作的技能型、復合型人才,現制定本辦法。
資格證書管理由教務處統一管理和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可按程序承辦相關資格證書。嚴禁任何部門(個人)引進校外培訓機構組織學生參加資格證書的認證、教學、考試等相關活動。未經學院批準擅自介紹、推薦學生參加校外資格證書,擾亂教學秩序或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學院將嚴肅處理。具體職責如下:
1.審查對有合作意向的證書認證機構資質,洽談合作事宜,起草合作協議,經學院審定后代表學院簽署合作協議;
2.協助承辦部門、各協助部門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資格證書的報名、教學、考試等,包括前期宣傳、數據錄入、考試組織、教學質量監控、證書發放,為學生取得證書提供便利;
3.監督承辦部門、各協助部門與資格證書相關的各項工作,對于不認真實施本辦法的責任人,追究其相關責任;
4.撰寫和審核各類資格證書利潤分配申請,報學院審批。
1.組織專業教師對擬承辦資格證書項目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后填寫證書培訓項目申請表,報教務處審核;
2.負責與教務處協商,安排相關資格證書的教學準備,包括組織教學班、選定授課教師、制定教學方案(教案)、監督教學質量;
3.承辦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資格證書工作,并積極做好與教務處、各協助部門、財務處的溝通協調;
4.監督各專業總學時控制在2500學時內,其中包括必修課、選修課、實踐課、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
5.撰寫承辦部門利潤具體分配的情況說明,報教務處備案。
1.協助部門由各類資格證書所涉及的各系、各行政部門組成,協助教務處或承辦部門完成各類資格證書項目的配合工作。
2.依據學院規定和承辦部門組織各類證書認證項目的通知,各系做好組織本系學生的通知、報名、收費等工作,并將報名名單、報名所需材料交教務處,收費統一交財務處。各行政部門做好考場維護、考試設備維護等工作;
3.協助部門需確定聯絡人,切實做好與教務處、承辦部門組織各類資格證書的溝通、聯絡等工作。
1.負責報名費用的統一收取;
2.負責各種開支審核發放工作。
(一)
1.各部門(個人)認為某種證書有助于提高學生實踐技能、提升就業技能的,應積極主動搜集相關材料報,并與有合作意向的相關資格證書認證機構、培訓機構聯系,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報教務處審核。相關資料包括:(1)合作機構的資質復印件;(2)資格證書的項目類別;(3)《中國地質大學長城學院資格證書項目申請表》(附表1)。
2.教務處對證書的價值及學生實際需求情況進行調研,對認證部門或合作機構的資質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認為有必要進行項目確立的,由教務處擬定合作協議報院領導審批;
3.院領導審批后,教務處負責代表學院與資格證書認證機構或合作單位簽署合作協議,明確雙方職責以及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協議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教務處保留一份,財務處保留一份作為經費收取和開支的依據。承辦部門可保留一份復印件備查。
1.報名:協議鑒定后,承辦(協助)部門依據學院規定及協議條款,廣泛動員,加強引導,審查條件,組織學生報名。承辦(協助)部門將報名所需資料報教務處,報名費用統一以系為單位上交財務處;
2.授課:承辦部門在開課前一周制定好教學大綱并報教務處備案。課程一般安排在課余時間進行,課程期間承辦部門應派專人負責管理工作,教務處安排專人負責監督管理課程;
3.考試:在學院內組織考試的,由教務處、承辦部門、協助部門按資格證書認證機構的工作程序和考務要求做好考試(鑒定)事宜;在學院外參加考試的,由教務處、承辦部門、協助部門及時通知學生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證書考試(鑒定);
4.發證:考試(鑒定)成績合格后,教務處、承辦部門及時與職業技能鑒定部門聯系,做好證書領取及發放工作。
資格證書項目各項費用由財務處統一負責收支。財務處設立獨立賬戶,專款專用,其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收取學生費用。資格證書項目各項費用的分配由教務處統一負責,各項費用的分配申請須經學院審批。
學院組織的各種資格證書認證授課和考試,報名費的收取標準由資格證書認證機構設定,或經物價管理部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設定,或由教務處根據實際情況以保證成本原則設定。
本管理辦法對利潤分配實行分類標準,共劃分為三類。①院級資格證書考試;②系級資格證書考試;③校外人員為主的資格證書考試。
院級資格證書考試,是指學院大部分學生參加的資格證書考試。
系級資格證書考試,是指以某系學生為主參加的資格證書考試。
校外人員為主的資格證書考試,是指以校外人員為主參加的資格證書考試。
利潤總額=收入總額-校內外開支-新增資格認證項目獎勵費
收入總額=每名學生應收的費用×學生報名人數;
校外開支=上繳資格證書認證機構?項目審批費;
校內開支=考務費?考務用品費;
新增資格認證項目獎勵費=(收入總額-校內外開支)×15%。
學院利潤比例 | 部門利潤比例 |
60% | 40% |
協助部門(各系)所得比例 | 協助部門(行政部門)所得比例 | 教務處所得比例 |
根據學生報名人數分配0-15% | 根據工作量分配0-15% | 剩余部分 |
協助部門學生報名占總報名人數比例 | 教務處利潤比例(%) | 每個協助部門利潤比例(%) | 承辦部門利潤比例(%) |
≥10 | 10 | 10 | 剩余部分 |
≥20 | 10 | 20 | 剩余部分 |
≥30 | 10 | 30 | 剩余部分 |
≥40 | 10 | 40 | 剩余部分 |
協助部門(各系)所得比例 | 協助部門(行政部門)所得比例 | 教務處所得比例 |
根據學生報名人數分配0-15% | 根據工作量分配0-15% | 剩余部分 |
是指新增資格認證項目,在接洽資格認證機構人員中發生的總體費用。項目審批費開銷需要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經學院審批后方可使用。項目審批費原則上只可申請一次。
是指需要在學校內單獨組織且由校內人員參加監考的費用。勞務費按照收益總額實行分級標準:1萬元以下考務費40元/每場/人;1萬-2萬元考務費50元/每場/人;2萬?3萬元考務費60元/每場/人,3萬元以上考務費80元/每場/人;如某項資格證書對考務費另有規定,則該項資格證書考務費標準按規定執行。
是指對于新增資格證書項目的負責人或負責團隊的獎勵,獎勵額為新增資格認證項目
是指在組織資格證書考試中所使用的考務用品費用。
是指給予教務處在組織管理各類資格認證考試中的管理費用。
是指給予承辦部門在組織管理系級資格證書項目中的各項獎勵費用,其中包括任課教師獎勵費、教師培訓費等。
是指給予參與組織各類資格證書管理所給予的勞務費,由教務處依據各協助部門的學生報名人數或具體工作量,按照部門利潤額的0%-15%確定各協助部門勞務費。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時間:2024-06-12 17:0:18吉林省普通話考試報
時間:2024-06-12 17:0:33高考成績一樣怎么排名
時間:2024-06-07 17:0:09高校專項報名流程及
時間:2024-06-07 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