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招生工作,注冊入學招生參考《江陰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注冊入學招生章程》。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層次:?啤W校代碼:國標代碼13137,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無錫江陰錫澄路168號 (214405)
第四條 學校簡介:江陰,中國經濟最發達的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區域幾何中心,全國縣域經濟綜合實力領頭羊17連冠,中國制造業第一縣。江陰職業技術學院,立足江陰,根植企業,培養具有“現代班組長”以上潛質的生產、經營、管理者人才培養目標,已成為江陰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搖籃。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安徽、浙江、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山東、廣東、廣西、重慶、四川、云南、貴州、河南、河北、陜西、西藏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陰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院招生工作委員會下的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我校招生監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由負責紀檢監察的主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19】5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考試辦法:考生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和藝術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選測科目等級不作要求,普通類必測科目5個合格,藝術類專業必測科目4個合格,按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對江蘇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按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檔總分相同時,普通類考生按語數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再次排序,進行擇優錄;藝術類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文化分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 采用“專業清”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如考生所填專業根據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均無法錄取,且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各專業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江蘇省財政廳蘇價費【2014】136號文)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學費:文科類專業 4700元,工科類專業 5300元,藝術類專業 6800元。
住宿費:600元/年/6人間,800元/年/4人間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采取獎、助、貸、補、減、免、勤等多種幫扶措施緩解學生經濟困難。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生源地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除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殘疾學生執行學費全額免除政策外,還對貧困生和品學兼優學生提供獎學金、助學金、生活補助、交通補助、社會資助、勤工儉學崗位等二十余項資助,每年獲得各類獎助的人數占全院總人數的50%以上,貧困生人均資助金額達4550元。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無錫江陰錫澄路168號
招生熱線:0510-86028266、86022798(兼傳真)
官方微信公眾號:jypc1977
招生咨詢QQ群號:838090902
學校網址:http://www.jypc.org (學校主頁)
http://zsb.jypc.org(招生信息網)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陰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發《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江蘇省高職(?疲┰盒W匀雽W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20】10號),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江蘇省普通高考注冊入學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層次:?,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37,江蘇省招生代碼1216。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錫澄路168號(214405)
第四條 學校簡介:江陰,中國經濟最發達的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區域幾何中心,全國縣域經濟綜合實力領頭羊17連冠,中國制造業第一縣。江陰職業技術學院,立足江陰,根植企業,培養具有“現代班組長”以上潛質的生產、經營、管理者人才培養目標,已成為江陰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搖籃。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省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陰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專科普通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院招生工作委員會下的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全省各地市(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我校招生監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由負責紀檢監察的主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未被統招批次錄取且取得全部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的普高考生,方可申請注冊入學。。
第十三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19】5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符合我校注冊條件的考生,可通過網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網上管理平臺申請注冊我校。普高考生注冊入學分兩輪進行。
第十五條 考生申請。符合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管理平臺,按“院校+專業”的方式可同時注冊6個“院校+專業”志愿。
第十六條 院校審核。院校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錄取原則,對提交注冊申請的考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即為院校預錄取考生。
第十七條 計算機匹配錄取。凡被院校預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通過計算機系統,按照考生填報志愿的先后順序和院校確定的考生預錄取順序自動匹配錄取1個院校及專業,注冊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過網絡確認錄取信息。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可以優先錄取,考生須在8月27日前,將有關證書的復印件或原件報我校審核,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執行。
①榮獲市級及以上的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團干部的考生;
②有體育特長的考生,要求達國家二級及二級以上運動員等級標準或近二年省級各類體育比賽獲得前八名、地市級比賽前四名的運動員;
③有藝術特長的考生,在聲樂舞蹈器樂方面考級八級及以上或近三年在縣級及以上比賽中上獲獎;
④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經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認定的考生。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江蘇省財政廳蘇價費【2014】136號文)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學費:文科類專業 4700元,工科類專業 5300元,藝術類專業 6800元。
住宿費:600元/年/6人間,800元/年/4人間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采取獎、助、貸、補、減、免、勤等多種幫扶措施緩解學生經濟困難。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生源地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除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殘疾學生執行學費全額免除政策外,還對貧困生和品學兼優學生提供獎學金、助學金、生活補助、交通補助、社會資助、勤工儉學崗位等二十余項資助,每年獲得各類獎助的人數占全院總人數的50%以上,貧困生人均資助金額達4550元。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無錫江陰錫澄路168號
招生熱線:0510-86028266、86022798(兼傳真)
官方微信公眾號:jypc1977
招生咨詢QQ群號:838090902
學校網址:http://www.jypc.org (學校主頁)
http://zsb.jypc.org(招生信息網)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陰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57江蘇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1西交利物浦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2 10:0:48